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意向公开K第1包
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意向公开K第1包
一、项目名称
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对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的6个建设内容开展驻场式监理服务,提供包括规划设计、招标、实施、验收等阶段监理服务,进行进度把控、质量监控,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辅助我方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 详见“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技术规格书” | * | 2024年5月 |
注:项目预计交付时限为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参)股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 (略) ”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处罚公告”;未被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和失信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设计标准和规范所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要求。
(二)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级”资质。
(三)其他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四、征询目的
1.潜在供应商可对技术规格书中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对相关条款合理性和科学性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文件的必要参考。
2.供应商应在公示期内,向电子邮箱(ni.*@*63.com)以书面形式提交意见反馈表以及需求调查问卷。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所反馈材料应当由被授权人逐页签字。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相应的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公示时限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七、纪检监督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027-*
特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
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对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的6个建设内容开展驻场式监理服务,提供包括规划设计、招标、实施、验收等阶段监理服务,进行进度把控、质量监控,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辅助我方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 详见“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技术规格书” | * | 2024年5月 |
注:项目预计交付时限为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参)股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 (略) ”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处罚公告”;未被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和失信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设计标准和规范所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要求。
(二)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级”资质。
(三)其他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四、征询目的
1.潜在供应商可对技术规格书中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对相关条款合理性和科学性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文件的必要参考。
2.供应商应在公示期内,向电子邮箱(ni.*@*63.com)以书面形式提交意见反馈表以及需求调查问卷。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所反馈材料应当由被授权人逐页签字。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相应的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公示时限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七、纪检监督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02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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