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社会化服务项目WZ0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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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社会化服务项目WZ000755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名称: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00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00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供应商在中国 (略) 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4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8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2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供应商实际得分为:磋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注:评审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 服务方案 17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准备、项目计划、项目实施等,对项目所需内容完整全面、详细,针对不同情况及要求有清晰明确 (略) 及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内容相对有优势的,得17分; 对项目所需内容全面、针对不同情况及要求有清晰明确 (略) 及方案科学合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13分; 对项目所需内容基本了解、针对不同情况及要求 (略) 及方案较明确,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 对项目所需内容了解不够深入、针对不同情况及要求 (略) 及方案不够新颖,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 对项目所需内容了解不够透彻、针对不同情况及要求 (略) 及方案不明确的,得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3 管理制度方案 16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拟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绩效考核、服务规范、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内容完善、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细致全面,管理体系完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或优于以上内容的得16分; 管理制度内容较为完善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细致全面,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 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有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基本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管理制度内容有所欠缺,缺乏针对性,未体现服务体系等内容的得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4 类似业绩 3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清晰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 培训 方案 16 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制度、培训时间安排等内容),内容丰富新颖、详实、科学合理,可行性、操作性强得16分; 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各项内容满足要求,基本完整、思路清晰,操作性合理的,得12分; 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各项内容基本满足要求,但阐述笼统,合理性、可行性不强的,得8分; 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各项内容不完整,操作性差的得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6 服务团队 16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拟组建相应的项目服务团队,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完整,人员数量配备充沛、专业配置合理齐全且分工明确,并具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完全符合或优于以上内容的得16分; 服务团队组织架构较为完整,人员数量配备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专业配备较合理齐全且分工明确,并具有较为完善的管理措施,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2分; 服务团队组织架构简单,服务团队人员数量配备仅达到开展基础性工作且对人员进行专业工作分工,并具有管理措施的得8分; 服务团队组织架构有所欠缺,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仅达到开展基础性工作且对人员进行专业工作分工,未提供管理措施的得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7 服务承诺 12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保障政务服务高效服务水平,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 2.承诺建立高效畅通的群众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办事群众投诉渠道畅通,解决诉求及时稳妥, (略) (略) 营商环境的负面影响。 3.承诺接受采购方对服务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和评估,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接受考核评分未达到要求,按相关规定接受经济处罚。 以上承诺,每完整承诺一项的得4分,满分为12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名称: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00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00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供应商在中国 (略) 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4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8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2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供应商实际得分为:磋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注:评审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 服务方案 17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准备、项目计划、项目实施等,对项目所需内容完整全面、详细,针对不同情况及要求有清晰明确 (略) 及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内容相对有优势的,得17分; 对项目所需内容全面、针对不同情况及要求有清晰明确 (略) 及方案科学合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13分; 对项目所需内容基本了解、针对不同情况及要求 (略) 及方案较明确,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 对项目所需内容了解不够深入、针对不同情况及要求 (略) 及方案不够新颖,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 对项目所需内容了解不够透彻、针对不同情况及要求 (略) 及方案不明确的,得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3 管理制度方案 16 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拟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绩效考核、服务规范、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内容完善、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细致全面,管理体系完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或优于以上内容的得16分; 管理制度内容较为完善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细致全面,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 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有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基本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管理制度内容有所欠缺,缺乏针对性,未体现服务体系等内容的得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4 类似业绩 3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清晰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 培训 方案 16 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制度、培训时间安排等内容),内容丰富新颖、详实、科学合理,可行性、操作性强得16分; 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各项内容满足要求,基本完整、思路清晰,操作性合理的,得12分; 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各项内容基本满足要求,但阐述笼统,合理性、可行性不强的,得8分; 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各项内容不完整,操作性差的得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6 服务团队 16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拟组建相应的项目服务团队,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完整,人员数量配备充沛、专业配置合理齐全且分工明确,并具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完全符合或优于以上内容的得16分; 服务团队组织架构较为完整,人员数量配备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专业配备较合理齐全且分工明确,并具有较为完善的管理措施,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2分; 服务团队组织架构简单,服务团队人员数量配备仅达到开展基础性工作且对人员进行专业工作分工,并具有管理措施的得8分; 服务团队组织架构有所欠缺,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仅达到开展基础性工作且对人员进行专业工作分工,未提供管理措施的得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7 服务承诺 12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保障政务服务高效服务水平,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 2.承诺建立高效畅通的群众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办事群众投诉渠道畅通,解决诉求及时稳妥, (略) (略) 营商环境的负面影响。 3.承诺接受采购方对服务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和评估,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接受考核评分未达到要求,按相关规定接受经济处罚。 以上承诺,每完整承诺一项的得4分,满分为12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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