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系专业教室和机房建设采购意向公开无第1包
某系专业教室和机房建设采购意向公开无第1包
某系专业教室和机房建设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某系专业教室和机房建设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系专业教室和机房建设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GCTSGD-W1001
三、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3日
四、项目概况:
针对某系职业技术教育、晋升培训等培训任务集中时专业教室和机房不够用的问题,进行5个专业教室和机房的教学桌椅、投影、中控、专业设备等教学基础配套条件建设,确保5个专业教室和机房尽快形成教学保障能力,发挥教学保障效益。整个项目预算金额189.*元,详细功能需求见附件。
五、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服务经营类别。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专利权和相关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同时,供应商应遵守各项相关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为相关要求而采取的相应措施。
六、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校提出意见建议。
注: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校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校也不作书面回复。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公开反馈表》(公示下方下载) (略) 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校反馈。 (略) 上递交反馈材料应满足以下提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公开反馈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未在公示截止时间内提交的,我校将拒绝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邮箱:*@*q.com
某系专业教室和机房建设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某系专业教室和机房建设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系专业教室和机房建设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GCTSGD-W1001
三、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3日
四、项目概况:
针对某系职业技术教育、晋升培训等培训任务集中时专业教室和机房不够用的问题,进行5个专业教室和机房的教学桌椅、投影、中控、专业设备等教学基础配套条件建设,确保5个专业教室和机房尽快形成教学保障能力,发挥教学保障效益。整个项目预算金额189.*元,详细功能需求见附件。
五、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服务经营类别。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专利权和相关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同时,供应商应遵守各项相关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为相关要求而采取的相应措施。
六、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校提出意见建议。
注: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校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校也不作书面回复。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公开反馈表》(公示下方下载) (略) 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校反馈。 (略) 上递交反馈材料应满足以下提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公开反馈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未在公示截止时间内提交的,我校将拒绝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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