晾衣场维修意向公开第1包
晾衣场维修意向公开第1包
晾衣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 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望都县某部的(晾衣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晾衣场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单位
(略) 望都县某部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最高限价*.86元,工期60日历天。每个晾衣场长75.6米,宽7.8米,高3.46米,共建设2个,金属框架,采光天棚,顶部为弧形。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要求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3.投标人应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6.本次招标接受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建议受理期限
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7日
六、其他说明:
(一)意见反馈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公开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详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主题:晾衣场维修改造项目+公司名称。
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q.com。1.营业执照;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4.需求修改建议表(附件1)。
(二)技术参数要求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望都县某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九、附件
1.需求修改建议表
(略) 望都县某部
2024年4月22日
晾衣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 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望都县某部的(晾衣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晾衣场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单位
(略) 望都县某部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最高限价*.86元,工期60日历天。每个晾衣场长75.6米,宽7.8米,高3.46米,共建设2个,金属框架,采光天棚,顶部为弧形。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要求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3.投标人应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6.本次招标接受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建议受理期限
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7日
六、其他说明:
(一)意见反馈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公开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详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主题:晾衣场维修改造项目+公司名称。
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q.com。1.营业执照;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4.需求修改建议表(附件1)。
(二)技术参数要求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望都县某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九、附件
1.需求修改建议表
(略) 望都县某部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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