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理疗设备器材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康复理疗设备器材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康复理疗设备器材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康复理疗设备器材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驻 (略) 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计划采购群体运动心电监测系统、功能动作及体适能评估系统、便携式超声波治疗仪等康复理疗设备器材,共16种404台,主要用于现场急救、诊疗处置、康复理疗和功能等工作,预防和减少伤,维护身心健康,提升质量和效能。
三、概算金额
约237.*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1.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2.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
交货地点: (略) 。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并质量验收。
(二)售后服务:
1.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12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3.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维修服务,中标人接设备故障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现场维护,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
4.违约责任:*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并交付*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否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方负责。
7.货物验收: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要求、及包装要求按照相关国家标准验收。供方负担所需一切费用,供方应提供货物的装箱单、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物资经费结算: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合同*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方支付至货款的95%,采购单位预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支付给合同*方。
(四)运杂费结算方式:投标报价包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9月
预计交付地点: (略)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和地方采购活动的处罚;
4.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大单位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没有被军队和地方审计部门违纪通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 (略) ”网站(http://**)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 / *
联 系 人:冯先生、董先生
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312-*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4 年 4 月 22 日
康复理疗设备器材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康复理疗设备器材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驻 (略) 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计划采购群体运动心电监测系统、功能动作及体适能评估系统、便携式超声波治疗仪等康复理疗设备器材,共16种404台,主要用于现场急救、诊疗处置、康复理疗和功能等工作,预防和减少伤,维护身心健康,提升质量和效能。
三、概算金额
约237.*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1.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2.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
交货地点: (略) 。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并质量验收。
(二)售后服务:
1.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12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3.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维修服务,中标人接设备故障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现场维护,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
4.违约责任:*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并交付*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否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方负责。
7.货物验收: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要求、及包装要求按照相关国家标准验收。供方负担所需一切费用,供方应提供货物的装箱单、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物资经费结算: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合同*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方支付至货款的95%,采购单位预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支付给合同*方。
(四)运杂费结算方式:投标报价包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9月
预计交付地点: (略)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和地方采购活动的处罚;
4.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大单位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没有被军队和地方审计部门违纪通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 (略) ”网站(http://**)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 / *
联 系 人:冯先生、董先生
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312-*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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