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工程意向公开第1包
某部工程意向公开第1包
某部工程采购意向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工程
二、采购需求概况
1.工程特征:1项;合同估算价:*元
2.建设地点: (略) 丰台区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示,以及招标人确定的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建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自控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气路工程。
三、初步技术参数
1.资质条件: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近5年(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需包含净化工程或洁净工程或生物实验室或检测实验室或XX安全实验室内容)。
2.财务要求:①经审计的近3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②近3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说明书(可由投标人自行拟制)。
3.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需包含净化工程或洁净工程或生物实验室或检测实验室或XX安全实验室内容)。
4.信誉要求: (略) (略) 和 (略) 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技术负责人资格: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质量标准:合格。
四、概算金额:*元
五、预计交付时间:计划2024年6月组织招标。2024年7月开工,2025年1月竣工。
六、采购意向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逾期不接受。
(一)反馈内容: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意向需求建议函格式见附件。
(二)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意见建议书+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PDF文件和意见建议书(全部文件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39.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
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将不再接受。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010-*、*
附件:采购意向需求建议函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4日
某部工程采购意向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工程
二、采购需求概况
1.工程特征:1项;合同估算价:*元
2.建设地点: (略) 丰台区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示,以及招标人确定的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建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自控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气路工程。
三、初步技术参数
1.资质条件: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近5年(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需包含净化工程或洁净工程或生物实验室或检测实验室或XX安全实验室内容)。
2.财务要求:①经审计的近3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②近3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说明书(可由投标人自行拟制)。
3.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需包含净化工程或洁净工程或生物实验室或检测实验室或XX安全实验室内容)。
4.信誉要求: (略) (略) 和 (略) 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技术负责人资格: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质量标准:合格。
四、概算金额:*元
五、预计交付时间:计划2024年6月组织招标。2024年7月开工,2025年1月竣工。
六、采购意向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逾期不接受。
(一)反馈内容: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意向需求建议函格式见附件。
(二)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意见建议书+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PDF文件和意见建议书(全部文件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39.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
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将不再接受。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010-*、*
附件:采购意向需求建议函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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