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学教育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意向公开
某部医学教育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意向公开
某部医 (略) 采购意向公开
(2024-JKYXZX-F3077)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医 (略) 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1 | 医 (略) | 根据我中心教学培训工作需求,构建具有中心特色的医 (略) , (略) 医师、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以及继续医学教育业务的统筹管理。 | 见公告附件 | 80 | 5月上旬 |
注: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严禁转包。
二、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三、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5月6日
四、反馈方式
(一)联系人:王辉
(二)电子邮箱:*@*q.com
(三)联系电话:010-*
(四)地址: (略) 海淀区
2024年4月24日
某部医 (略) 采购意向公开
(2024-JKYXZX-F3077)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医 (略) 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1 | 医 (略) | 根据我中心教学培训工作需求,构建具有中心特色的医 (略) , (略) 医师、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以及继续医学教育业务的统筹管理。 | 见公告附件 | 80 | 5月上旬 |
注: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严禁转包。
二、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三、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5月6日
四、反馈方式
(一)联系人:王辉
(二)电子邮箱:*@*q.com
(三)联系电话:010-*
(四)地址: (略) 海淀区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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