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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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略)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新城商务酒店部分办公场地续租赁) 1.租赁办公场地须 (略) 行政中心办公楼(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2公里以内。 2.租赁办公场地要求为相对独立的高层建筑,办公场地交通便利,环境清静。 3.租赁办公场地租赁总建筑面积约5800㎡,并有相应车库配套使用。 4.租赁办公场地为简装修房,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每间办公室按每个公位数4个点设有相应的信息点,总宽带≥100M,整栋办公楼有1~2个大中型会议室(面积200~300㎡);每层有1~2个小型会议室(面积50~80㎡);每层有12~16间办公用房,总用房约96间办公用房;每层均要求有男、女公共卫生间(面积10~20㎡)。 5.租赁办公场地水、电、照明、空调、电梯齐备,供电负荷达到3200KWV,双回路供电。 6.租赁办公场地房产使用权无争议或产权无纠纷;场地已通过竣工验收及通过环境安全检测。 7.租赁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8.续租期间,若第二办公区(兴桂园)提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则将以上单位搬迁至该办公区,并按办公场地的时间节点支付租金,同时终止续租租赁合同事项。 *.54 2024年04月 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实施。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略)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新城商务酒店部分办公场地续租赁) 1.租赁办公场地须 (略) 行政中心办公楼(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2公里以内。 2.租赁办公场地要求为相对独立的高层建筑,办公场地交通便利,环境清静。 3.租赁办公场地租赁总建筑面积约5800㎡,并有相应车库配套使用。 4.租赁办公场地为简装修房,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每间办公室按每个公位数4个点设有相应的信息点,总宽带≥100M,整栋办公楼有1~2个大中型会议室(面积200~300㎡);每层有1~2个小型会议室(面积50~80㎡);每层有12~16间办公用房,总用房约96间办公用房;每层均要求有男、女公共卫生间(面积10~20㎡)。 5.租赁办公场地水、电、照明、空调、电梯齐备,供电负荷达到3200KWV,双回路供电。 6.租赁办公场地房产使用权无争议或产权无纠纷;场地已通过竣工验收及通过环境安全检测。 7.租赁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8.续租期间,若第二办公区(兴桂园)提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则将以上单位搬迁至该办公区,并按办公场地的时间节点支付租金,同时终止续租租赁合同事项。 *.54 2024年04月 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实施。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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