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家属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部家属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一、项目名称:某部家属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服务内容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家属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 | 主要提供3个家属区通用物业管理项目、附属设施设备专业维修养护、水电气热保障专业托管、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秩序维护以及其他服务保障等。 | 详见采购初步技术参数(附件1)。 | 约322.*元/年(可收费总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物业费单价为*/平方米·月) | 2024年5月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1年1签,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年合同期内,满意度测评每季度不少于1次,且未出现性质严重、拒不整改或累计3次满意度低于85%的,方可续签)。 |
四、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需要在http://**进行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完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七、意向反馈
1.供应商可以在公示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助理 0516-*
机关业务部门联系人:张助理 0516-*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附件二、三、四)。
一、项目名称:某部家属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服务内容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家属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 | 主要提供3个家属区通用物业管理项目、附属设施设备专业维修养护、水电气热保障专业托管、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秩序维护以及其他服务保障等。 | 详见采购初步技术参数(附件1)。 | 约322.*元/年(可收费总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物业费单价为*/平方米·月) | 2024年5月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1年1签,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年合同期内,满意度测评每季度不少于1次,且未出现性质严重、拒不整改或累计3次满意度低于85%的,方可续签)。 |
四、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需要在http://**进行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完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七、意向反馈
1.供应商可以在公示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助理 0516-*
机关业务部门联系人:张助理 0516-*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附件二、三、四)。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