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07破2号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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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川0107破2号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首信实业破管字第278号

(略) (以下简称“首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成都 (略) (略) 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略) 武 (略) 于**日作出 (2022) 川0107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 (略) 对首信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日作出(2023)川0107破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略) 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尽可能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 (略) 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管理人于2023年6月发布了《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于2023年10月发布了《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通过两次招募情况, (略) 仍存在一定的挽救价值和可能,为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和资源的有效开发与整合,管理人经 (略) 同意,决定再次进行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管理人就本次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首信公司基本概况

一、首信公司基本情况

首信公司成立于**日,注册资本:12196万元人民币,现任股东分别为谢敏(持股26.65%)、王莉(持股6.15%)、王中良(持股12.3%)、王中元(持股7.46%)、王俊霖(持股7.71%)、重 (略) (持股21.73%)、 (略) (曾用名上海红星美 (略) ,持股18%)。法定代表人:明勇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9T,住所: (略) 武侯区鞋都南路139号鞋王大厦C幢3楼,登记机关: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首信公司资产概况

(一)核心资产

首信公司开发有4个房地产项目,项目名称分别为“首信首御”、“首信红星广场”、“首信汇”、“禅茶城”,另 (略) 武侯区金花街道办事处七里村三组的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一块(以下简称“D地块”),尚未开发。

“首信首御”已于2013年完工,剩余少量商业用房和车位尚未对外销售,未售面积 5,666平方米,均已被查封、抵押;“首信红星广场”已于2017年完工,剩余少量车位尚未对外销售,未售面积8,088平方米,其中4,265平方米已被查封、抵押,5号楼商业(家居建材城)为首信公司自持;“首信汇”已于2015年完工,剩余少量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尚未对外销售,车位均未对外销售,未售面积42,206平方米,均已被查封、抵押;“禅茶城”已于2017年完工,剩余部分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及车位尚未对外销售,未售面积25,479平方米,其中24,029平方米已被查封、抵押;“D地块”占地面积36,863平方米,尚未开发。

(二)其他资产

首信公司名下另有银行存款、车辆、办公用品、账面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三、首信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日),共有441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444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2,049,058,958.51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的购房(办证)债权涉及313户债权人(涉及房屋/车位共计342个);初步审查确认非购房户债权和购房户债权中主张金钱的涉及167户债权人,初步确认的债权金额共计1,475,849,707.72元。

前述债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报告,后期将会根据补充申报情况及债权人提出的债权异议等原因适时调整,最终债权金额需以经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准。

第二部分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
三、联合体参与招募的,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企业,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企业应符合本招募公告设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联 (略) 的方式投资经营的,联合体机构均 (略)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部分 招募说明

一、投资对象不限,意向投资人可整体投资企业,或投资购买(建设)部分资产。

二、意向投资人主体不限,意向投资人可为任意资产购买方、或继续建设的施工方、或商业运营方,也可多方组成联合体投资。

三、投资模式不限,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多种投资方式组合等均可。

第四部分 招募流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截至**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邮寄或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需密封),邮寄报名的,以管理人签收文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未报名。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 (略) 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1楼,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管理人联系方式:肖律师 *。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1.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信息);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并书面 (略) (如有)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3.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历史上无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5.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6.最新的征信报告;

7.相关业绩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类企业重组、烂尾楼处置或其他破产重整案件业绩(如有);

8.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限与报名期限一致,投资人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且向管理人支付100万元保密保证金后,管理人配合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对于从管理人处获知的、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若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保密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意向投资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投资,管理人将在招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保密保证金(如有)。

意向投资人报名后也可直接向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若意向投资人不尽调的,无需向管理人支付保密保证金。

保证金需缴纳至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 (略) 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三、投资方案

(一)提交期限及方式

在报名期限届满后15日内,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提交纸质投资方案一式三份(正本*份,副本*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

(二)投资方案内容

为 (略) 破产案件进程,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意向投资人应围绕具体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略) 全部资产、或部分核心资产、或其他投资方式)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执行。

(三)投资方案的提交

若在规定期限内,有合格的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方案, (略) 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对投资方案进行初步审议。经过初步审议后,管理人可与一名或数名意向投资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意向投资人需在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逾期未交的,管理人有权解除意向投资协议。

第五部分 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优选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二、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报名时间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是否延长,若决定延长时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有效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管理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招募,或者修改本招募公告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是管理人为让各意向投 (略) 基本情况,并不完整、准确和全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 (略) 相关信息保密。

四、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诚挚欢迎各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重庆,四川, (略) ,武侯区,上海,重庆,成都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首信实业破管字第278号

(略) (以下简称“首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成都 (略) (略) 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略) 武 (略) 于**日作出 (2022) 川0107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 (略) 对首信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日作出(2023)川0107破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略) 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尽可能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 (略) 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管理人于2023年6月发布了《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于2023年10月发布了《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通过两次招募情况, (略) 仍存在一定的挽救价值和可能,为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和资源的有效开发与整合,管理人经 (略) 同意,决定再次进行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管理人就本次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首信公司基本概况

一、首信公司基本情况

首信公司成立于**日,注册资本:12196万元人民币,现任股东分别为谢敏(持股26.65%)、王莉(持股6.15%)、王中良(持股12.3%)、王中元(持股7.46%)、王俊霖(持股7.71%)、重 (略) (持股21.73%)、 (略) (曾用名上海红星美 (略) ,持股18%)。法定代表人:明勇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9T,住所: (略) 武侯区鞋都南路139号鞋王大厦C幢3楼,登记机关: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首信公司资产概况

(一)核心资产

首信公司开发有4个房地产项目,项目名称分别为“首信首御”、“首信红星广场”、“首信汇”、“禅茶城”,另 (略) 武侯区金花街道办事处七里村三组的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一块(以下简称“D地块”),尚未开发。

“首信首御”已于2013年完工,剩余少量商业用房和车位尚未对外销售,未售面积 5,666平方米,均已被查封、抵押;“首信红星广场”已于2017年完工,剩余少量车位尚未对外销售,未售面积8,088平方米,其中4,265平方米已被查封、抵押,5号楼商业(家居建材城)为首信公司自持;“首信汇”已于2015年完工,剩余少量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尚未对外销售,车位均未对外销售,未售面积42,206平方米,均已被查封、抵押;“禅茶城”已于2017年完工,剩余部分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及车位尚未对外销售,未售面积25,479平方米,其中24,029平方米已被查封、抵押;“D地块”占地面积36,863平方米,尚未开发。

(二)其他资产

首信公司名下另有银行存款、车辆、办公用品、账面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三、首信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日),共有441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444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2,049,058,958.51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的购房(办证)债权涉及313户债权人(涉及房屋/车位共计342个);初步审查确认非购房户债权和购房户债权中主张金钱的涉及167户债权人,初步确认的债权金额共计1,475,849,707.72元。

前述债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报告,后期将会根据补充申报情况及债权人提出的债权异议等原因适时调整,最终债权金额需以经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准。

第二部分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
三、联合体参与招募的,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企业,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企业应符合本招募公告设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联 (略) 的方式投资经营的,联合体机构均 (略)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部分 招募说明

一、投资对象不限,意向投资人可整体投资企业,或投资购买(建设)部分资产。

二、意向投资人主体不限,意向投资人可为任意资产购买方、或继续建设的施工方、或商业运营方,也可多方组成联合体投资。

三、投资模式不限,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多种投资方式组合等均可。

第四部分 招募流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截至**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邮寄或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需密封),邮寄报名的,以管理人签收文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未报名。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 (略) 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1楼,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管理人联系方式:肖律师 *。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1.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信息);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并书面 (略) (如有)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3.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历史上无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5.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6.最新的征信报告;

7.相关业绩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类企业重组、烂尾楼处置或其他破产重整案件业绩(如有);

8.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限与报名期限一致,投资人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且向管理人支付100万元保密保证金后,管理人配合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对于从管理人处获知的、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若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保密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意向投资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投资,管理人将在招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保密保证金(如有)。

意向投资人报名后也可直接向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若意向投资人不尽调的,无需向管理人支付保密保证金。

保证金需缴纳至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 (略) 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三、投资方案

(一)提交期限及方式

在报名期限届满后15日内,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提交纸质投资方案一式三份(正本*份,副本*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

(二)投资方案内容

为 (略) 破产案件进程,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意向投资人应围绕具体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略) 全部资产、或部分核心资产、或其他投资方式)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执行。

(三)投资方案的提交

若在规定期限内,有合格的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方案, (略) 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对投资方案进行初步审议。经过初步审议后,管理人可与一名或数名意向投资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意向投资人需在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逾期未交的,管理人有权解除意向投资协议。

第五部分 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优选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二、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报名时间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是否延长,若决定延长时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有效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管理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招募,或者修改本招募公告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是管理人为让各意向投 (略) 基本情况,并不完整、准确和全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 (略) 相关信息保密。

四、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诚挚欢迎各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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