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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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略) 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略) 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莲都联城白前丽水浙江龙化石产地地质遗迹保护方案项目
采购品目 C*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3月5日, (略) 自然资源规划局下发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遗迹保护问题排查与整改的通知》, (略) 重要地质遗迹点(地)保护现状排查工作。2024年3月2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再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紧盯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问题,在前期各地开展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初步摸排的基础上,决定全面开展全省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再排查专项行动,并在排查行动基础上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地质遗迹保护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1、根据省厅下发地质遗迹范围进行现场调查,排查是否有开矿、采石、土地平整、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建构筑设施侵占等损害地质遗迹的情况;
2、调查地质遗迹现状保护情况,对保护范围划定进行复核,排查标识牌落地情况与现状、保护监测现状;
3、根据地质遗迹特征及现状划定保护范围,并编制相应的保护方案。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05月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中小企业预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备注
/



(略) 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06日



(略) 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略) 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莲都联城白前丽水浙江龙化石产地地质遗迹保护方案项目
采购品目 C*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3月5日, (略) 自然资源规划局下发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遗迹保护问题排查与整改的通知》, (略) 重要地质遗迹点(地)保护现状排查工作。2024年3月2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再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紧盯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问题,在前期各地开展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初步摸排的基础上,决定全面开展全省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再排查专项行动,并在排查行动基础上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地质遗迹保护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1、根据省厅下发地质遗迹范围进行现场调查,排查是否有开矿、采石、土地平整、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建构筑设施侵占等损害地质遗迹的情况;
2、调查地质遗迹现状保护情况,对保护范围划定进行复核,排查标识牌落地情况与现状、保护监测现状;
3、根据地质遗迹特征及现状划定保护范围,并编制相应的保护方案。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05月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中小企业预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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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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