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体检信息管理系统、电生理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部体检信息管理系统、电生理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部体检信息管理系统、
电生理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体检信息管理系统、电生理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医院体检信息管理系统、电生理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EZDQ-W1002
三、项目预算:*元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初步技术参数、数量详见附件1。
(二)交付地点: (略) 梁溪区。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6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 (略) 、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 (略) 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投标人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八)投标人不在 (略) “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略)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略) “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 (略) 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 (略) 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反馈邮箱:*@qq.com)反馈。
(略) 上提交反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反馈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参数建议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感谢您对我部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九、采购意向公示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有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无锡某部
地址: (略) 梁溪区
联系人:滕先生
电话:*
十一、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0-*
某部体检信息管理系统、
电生理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体检信息管理系统、电生理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医院体检信息管理系统、电生理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EZDQ-W1002
三、项目预算:*元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初步技术参数、数量详见附件1。
(二)交付地点: (略) 梁溪区。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6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 (略) 、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 (略) 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投标人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八)投标人不在 (略) “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略)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略) “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 (略) 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 (略) 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反馈邮箱:*@qq.com)反馈。
(略) 上提交反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反馈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参数建议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感谢您对我部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九、采购意向公示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有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无锡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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