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5批-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营2025年度项目
武侯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5批-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营2025年度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武侯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第5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营2025年度项目 | 采购内容:完善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职能,实施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营项目,结合武侯区实际,提供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1、体系建设。全面调研武侯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搭建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三级组织管理架构;明确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响应机制、部门权责、资金使用为重点的相关制度;建立以联席会议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为重点的工作机制;开展以儿童服务、家庭教育、社会倡导、培训评估、宣传研究为重点的服务内容。 2、模式创设。结合国内外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研究最新进展,按照项目推进阶段全面评估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创设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全面响应未成年人突发事件、重点回应未成年人群体广泛面临的社会问题。保护模式的创立基于试点、示范工作的具体成果,将涵盖服务对象、服务者、服务方式、联动部门、服务内容、家庭监护评估、培训督导、保障激励、资金来源、宣传倡导、督导评估、成果转化等方面。 3、示范建设。依托项目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区域性试验工作,探索全国领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模式,选取6个有代表性的未成年人保护案例进行个案管理,在全区选树1个示范小区、1个示范社区,协助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 4、宣传推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宣讲会、“儿童关爱月”、发表文章、召开研讨会等方式,推广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步骤和流程、明确报告反馈机制、提升儿童主任的知晓度,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问题的关注。 需满足的要求:1、人员要求。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至少派驻7名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专职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较强政策研究、文字表达、统筹协调能力。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及团队在运营周期内的稳定性。采购人将参照《武侯区民政局请(休)假制度》、《武侯区民政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武侯区民政局机关作风违纪处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项目人员进行日常管理,项目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2、宣传要求。每月定期向区民政局上报内容丰富、图文并茂、专业规范的工作简报,按要求撰写经验材料等。每月向“成都未保”、“武侯民政”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信息不少于2篇。每年形成研究报告不少于1篇,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文章不少于1篇。 3、管理要求。按照区民政局统一布署,全面接受区民政局工作安排,根据区民政局要求及时上报服务档案;每月按时完成由区民政局下达的月工作任务;重大活动方案上报、审批;不得以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名义开展与未成年人保护无关的事务;自觉配合区民政局对服务过程、服务效果、运营成果等事项开展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4、 建设要求。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硬软件打造,统一实施形象墙、未保工作体系、工作理念、工作流程等展示。 | 80.* | 2024年05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武侯区民政局本级
2024年05月0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武侯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第5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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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营2025年度项目 | 采购内容:完善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职能,实施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营项目,结合武侯区实际,提供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1、体系建设。全面调研武侯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搭建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三级组织管理架构;明确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响应机制、部门权责、资金使用为重点的相关制度;建立以联席会议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为重点的工作机制;开展以儿童服务、家庭教育、社会倡导、培训评估、宣传研究为重点的服务内容。 2、模式创设。结合国内外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研究最新进展,按照项目推进阶段全面评估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创设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全面响应未成年人突发事件、重点回应未成年人群体广泛面临的社会问题。保护模式的创立基于试点、示范工作的具体成果,将涵盖服务对象、服务者、服务方式、联动部门、服务内容、家庭监护评估、培训督导、保障激励、资金来源、宣传倡导、督导评估、成果转化等方面。 3、示范建设。依托项目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区域性试验工作,探索全国领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模式,选取6个有代表性的未成年人保护案例进行个案管理,在全区选树1个示范小区、1个示范社区,协助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 4、宣传推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宣讲会、“儿童关爱月”、发表文章、召开研讨会等方式,推广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步骤和流程、明确报告反馈机制、提升儿童主任的知晓度,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问题的关注。 需满足的要求:1、人员要求。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至少派驻7名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专职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较强政策研究、文字表达、统筹协调能力。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及团队在运营周期内的稳定性。采购人将参照《武侯区民政局请(休)假制度》、《武侯区民政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武侯区民政局机关作风违纪处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项目人员进行日常管理,项目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2、宣传要求。每月定期向区民政局上报内容丰富、图文并茂、专业规范的工作简报,按要求撰写经验材料等。每月向“成都未保”、“武侯民政”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信息不少于2篇。每年形成研究报告不少于1篇,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文章不少于1篇。 3、管理要求。按照区民政局统一布署,全面接受区民政局工作安排,根据区民政局要求及时上报服务档案;每月按时完成由区民政局下达的月工作任务;重大活动方案上报、审批;不得以武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名义开展与未成年人保护无关的事务;自觉配合区民政局对服务过程、服务效果、运营成果等事项开展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4、 建设要求。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硬软件打造,统一实施形象墙、未保工作体系、工作理念、工作流程等展示。 | 80.* | 2024年05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武侯区民政局本级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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