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改造某场所视频监控系统意向公开第1包
采购改造某场所视频监控系统意向公开第1包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采购改造某场所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函提出意见建议。
一、采购单位
(略) 通州区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对某场所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采购改造
三、预算金额:约98.*元。
四、初步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五、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方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及没有被 (略) (http://**)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的投标方。
(四)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方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
1.投标方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略) 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3.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七)企业资质要求:
需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 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保 密资质证书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六、交付地点和预计时间
交付地点:北京通州,签订合同后60历天。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的方式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形成PDF版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时间:2024.5.8-2024.5.28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座机:010-*,手机:*
邮 箱:*@*39.com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采购改造某场所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函提出意见建议。
一、采购单位
(略) 通州区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对某场所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采购改造
三、预算金额:约98.*元。
四、初步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五、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方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及没有被 (略) (http://**)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的投标方。
(四)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方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
1.投标方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略) 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3.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七)企业资质要求:
需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 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保 密资质证书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六、交付地点和预计时间
交付地点:北京通州,签订合同后60历天。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的方式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形成PDF版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时间:2024.5.8-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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