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医用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医用空调系统维保服务意向公示
2024-JLSJWW-F101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西藏 (略) (略) 的医用空调系统维保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一)基本情况
医院现有各类医用精密空调、净化空调及中央空调共计10台(件),分别位于磁共振室、检验科以及手术室,其中精密空调为2016年出厂、安装并投入使用,净化空调及中央空调分别为2020及2021年出厂、安装并投入使用。以上医用空调系统使用均已超过3年且均未在保修期,平时使用负荷高(如精密空调为24小时不间断运行、净化空调、中央空调平均日使用时间超过12小时),出现故障影响大,精密空调影响磁共振的正常工作,净化空调及中央空调影响检验科实验室及麻醉科手术室的负压梯度及洁净程度,一旦出现故障将 (略) 医疗安全及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略) 医用空调系统高质高效运行,确保医疗设备使用安全及医疗工作安全,现拟对以上10台(件)医用空调系统购买第三方维保服务。
(二)项目预算
该项目预算金额*元/年。
二、项目概况
医院医用空调系统购买技术维护服务清单,详细信息见附件1:医院空调系统维保清单。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范围:上述设备(包括设备全部附属设施配件);
2.期限:1年;
3.内容:定期更换空调系统涉及的各类过滤器,定期给空调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给空调系统出现故障及时组织维修。每次维护、保养、维修后提供服务报告及服务记录,并交医学工程科存档备查;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各类配件、耗材、工具等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的;
4.维修响应:日常工作时间,应立刻响应,维修工程师 1天 内到达现场处置;
5.维修时效:设备维修时长≤3天,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医学工程科说明情况,在征得医学工程科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6.开机率:保证设备年度开机率达到95%。
(二)专项要求
1.定期维护保养
①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少于 6 次定期维护、保养、调试服务(原则上每两个月一次),包括设备安全检查、设备效能检查、运行状态检查、设备故障处理等服务,并提供服务报告;
②如需要更换配件或耗材,对于所有配件或耗材应免费更换。
2.定期更换过滤器
①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少于 2 次更换过滤器服务(原则上第一个月一次,最后一个月一次),包括空调系统内包含的所有过滤器,并提供服务报告(含更换照片);
②所有更换的过滤器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③若服务期限内出现过滤器损坏的情况,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
3.故障维修服务
①服务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的空调系统故障维修服务,包括设备设备故障检查、设备故障处理等服务,并提供服务报告;
②如需要更换配件或耗材,对于所有配件或耗材应免费更换。
③对于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空调系统故障,必须维修至恢复功能。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近3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收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空调维修(或与之相关)经营范围;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费用支付:
每月30日前,由中标供应商根据每月服务费用提供正规发票,医学工程科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及费用支付工作,所有资金往来均通过对公基本账户进行;
每月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用/12;
(二)中标供应商应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合同质量保证金。每季度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平均分≥80分,则不扣除合同质保金;60分≤满意度平均分<80分,则按(80-满意度平均分)计算,每分扣除1000元合同质保金;满意度平均分<60分,则扣除全部合同质保金并解除合同;若连续两次满意度测评低于80分或合同质量保证金累计扣完,则立即解除合同;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服务态度 | 维修工程师形象良好,服务态度良好,能与科室进行礼貌沟通、有效交流。 | 优秀得19分-20分,良好得17分-18分,合格得12分-16分,不合格得0分-15分。 | 20 | |
工作质量 | 维修 (略) 开展业务期间,应注意工作秩序、 (略) 规定, (略) 正常工作运行,能妥当处置相关问题,维修完成后设备妥当归位并立刻书写维修报告,维修场地及时清理打扫。 | 优秀得19分-20分,良好得17分-18分,合格得12分-16分,不合格得0分-15分。 | 20 | |
响应时间 | 维修工程师未及时响应维修需求,到场处理时间超过1天或维修时间超过3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 每次超时扣1分。 | 30 | |
开机率 | 设备开机率≥95% | 设备未达到约定开机率,每台扣2分。 | 30 | |
总计 | 100 |
(三)如服务期间,每次满意度测评平均分均达到90分或以上,则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年限不超过1年,累计续签次数不得超过2次。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六、公示时间
谈判时间:2024年5月13日-6月13日。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中国 (略) 》(http://**.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方式: 0895-*
医用空调系统维保服务意向公示
2024-JLSJWW-F101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西藏 (略) (略) 的医用空调系统维保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一)基本情况
医院现有各类医用精密空调、净化空调及中央空调共计10台(件),分别位于磁共振室、检验科以及手术室,其中精密空调为2016年出厂、安装并投入使用,净化空调及中央空调分别为2020及2021年出厂、安装并投入使用。以上医用空调系统使用均已超过3年且均未在保修期,平时使用负荷高(如精密空调为24小时不间断运行、净化空调、中央空调平均日使用时间超过12小时),出现故障影响大,精密空调影响磁共振的正常工作,净化空调及中央空调影响检验科实验室及麻醉科手术室的负压梯度及洁净程度,一旦出现故障将 (略) 医疗安全及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略) 医用空调系统高质高效运行,确保医疗设备使用安全及医疗工作安全,现拟对以上10台(件)医用空调系统购买第三方维保服务。
(二)项目预算
该项目预算金额*元/年。
二、项目概况
医院医用空调系统购买技术维护服务清单,详细信息见附件1:医院空调系统维保清单。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范围:上述设备(包括设备全部附属设施配件);
2.期限:1年;
3.内容:定期更换空调系统涉及的各类过滤器,定期给空调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给空调系统出现故障及时组织维修。每次维护、保养、维修后提供服务报告及服务记录,并交医学工程科存档备查;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各类配件、耗材、工具等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的;
4.维修响应:日常工作时间,应立刻响应,维修工程师 1天 内到达现场处置;
5.维修时效:设备维修时长≤3天,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医学工程科说明情况,在征得医学工程科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6.开机率:保证设备年度开机率达到95%。
(二)专项要求
1.定期维护保养
①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少于 6 次定期维护、保养、调试服务(原则上每两个月一次),包括设备安全检查、设备效能检查、运行状态检查、设备故障处理等服务,并提供服务报告;
②如需要更换配件或耗材,对于所有配件或耗材应免费更换。
2.定期更换过滤器
①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少于 2 次更换过滤器服务(原则上第一个月一次,最后一个月一次),包括空调系统内包含的所有过滤器,并提供服务报告(含更换照片);
②所有更换的过滤器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③若服务期限内出现过滤器损坏的情况,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
3.故障维修服务
①服务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的空调系统故障维修服务,包括设备设备故障检查、设备故障处理等服务,并提供服务报告;
②如需要更换配件或耗材,对于所有配件或耗材应免费更换。
③对于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空调系统故障,必须维修至恢复功能。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近3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收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空调维修(或与之相关)经营范围;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费用支付:
每月30日前,由中标供应商根据每月服务费用提供正规发票,医学工程科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及费用支付工作,所有资金往来均通过对公基本账户进行;
每月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用/12;
(二)中标供应商应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合同质量保证金。每季度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平均分≥80分,则不扣除合同质保金;60分≤满意度平均分<80分,则按(80-满意度平均分)计算,每分扣除1000元合同质保金;满意度平均分<60分,则扣除全部合同质保金并解除合同;若连续两次满意度测评低于80分或合同质量保证金累计扣完,则立即解除合同;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服务态度 | 维修工程师形象良好,服务态度良好,能与科室进行礼貌沟通、有效交流。 | 优秀得19分-20分,良好得17分-18分,合格得12分-16分,不合格得0分-15分。 | 20 | |
工作质量 | 维修 (略) 开展业务期间,应注意工作秩序、 (略) 规定, (略) 正常工作运行,能妥当处置相关问题,维修完成后设备妥当归位并立刻书写维修报告,维修场地及时清理打扫。 | 优秀得19分-20分,良好得17分-18分,合格得12分-16分,不合格得0分-15分。 | 20 | |
响应时间 | 维修工程师未及时响应维修需求,到场处理时间超过1天或维修时间超过3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 每次超时扣1分。 | 30 | |
开机率 | 设备开机率≥95% | 设备未达到约定开机率,每台扣2分。 | 30 | |
总计 | 100 |
(三)如服务期间,每次满意度测评平均分均达到90分或以上,则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年限不超过1年,累计续签次数不得超过2次。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六、公示时间
谈判时间:2024年5月13日-6月13日。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中国 (略) 》(http://**.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方式: 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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