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某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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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某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西藏昌都某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4-JWXZCD-F4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西藏昌都某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XZCD-F4004

三、项目概况:

1.最高限价:21.*元(该费用为2024年5月中旬至12月31日预算)。

2.采购内容:垃圾清运服务,详见采购项目需求表。

3.服务期:7.5月。

4.服务地点: (略) 卡若区

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30日。

6.服务要求及标准: (略) 落内约有2个垃圾存放点,每天清运1次,每天9:30-10:30清运; (略) 落内约有2个垃圾存放点,每天清运1次,每天9:30-10:30清运。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营业执照类型为非外商独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垃圾清运服务审批许可。(无特定资质视为无效投标)。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2024年5月11日10:00至5月16日18:00(即购买询价文件截止时间)。

(二)售价:免费。

(三)方式:下载附件(询价文件)。

六、提交报价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4年5月17日10:00。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6:00。

(二)地点: (略) 卡若区

(三)方式:指定专人递交。

(四)需提供以下报价文件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并按下列顺序胶装报价文件,一正一副;若未按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则视为无效投标):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审批许可(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非外资独资、控参股的企(事)业单位(非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原件,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证明材料;

10.供应商诚信承诺;

11.保密承诺书。

七、评审时间、地点、方式

(一)评审时间:2024年5月23日(如遇工作冲突,择机组织)。

(二)地点: (略) 卡若区。

(三)方式:各投标单位不参加现场评审会,由采购方询价评审小组按照“资格符合前提下最低价选取法”(一次报价,低价中标)确定服务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昌都某部

地 址: (略) 卡若区

联系人:万先生 *

纪检监督人员:欧先生*

,西藏,昌都

西藏昌都某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4-JWXZCD-F4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西藏昌都某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XZCD-F4004

三、项目概况:

1.最高限价:21.*元(该费用为2024年5月中旬至12月31日预算)。

2.采购内容:垃圾清运服务,详见采购项目需求表。

3.服务期:7.5月。

4.服务地点: (略) 卡若区

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30日。

6.服务要求及标准: (略) 落内约有2个垃圾存放点,每天清运1次,每天9:30-10:30清运; (略) 落内约有2个垃圾存放点,每天清运1次,每天9:30-10:30清运。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营业执照类型为非外商独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垃圾清运服务审批许可。(无特定资质视为无效投标)。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2024年5月11日10:00至5月16日18:00(即购买询价文件截止时间)。

(二)售价:免费。

(三)方式:下载附件(询价文件)。

六、提交报价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4年5月17日10:00。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6:00。

(二)地点: (略) 卡若区

(三)方式:指定专人递交。

(四)需提供以下报价文件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并按下列顺序胶装报价文件,一正一副;若未按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则视为无效投标):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审批许可(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非外资独资、控参股的企(事)业单位(非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原件,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证明材料;

10.供应商诚信承诺;

11.保密承诺书。

七、评审时间、地点、方式

(一)评审时间:2024年5月23日(如遇工作冲突,择机组织)。

(二)地点: (略) 卡若区。

(三)方式:各投标单位不参加现场评审会,由采购方询价评审小组按照“资格符合前提下最低价选取法”(一次报价,低价中标)确定服务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昌都某部

地 址: (略) 卡若区

联系人:万先生 *

纪检监督人员:欧先生*

,西藏,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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