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系统防护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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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系统防护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第1包

网络系统防护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我部计划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将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名称:网络系统防护系统建设

二、项目概况:建设符合信息技术发展的业务信息系统配套安全保MI体系,为网络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提供安全技术保障,实现信息系统安全保MI防护。主要围绕电磁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用户安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防护建设,针对软硬件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策略配置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 (略) 络安全MI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网络系统可达到相应安全保MI防护要求,为日常开展工作提供安全可 (略) 络保障。预算金额:*元。

三、拟设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专业资质条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MI资质二级(含)及以上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证书。

四、公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欢迎广大供应商针对本采购意向内容提供合理化建议(建设方案和技术参数),请在公示期内,按附件格式将相关材料递交我部指定邮箱(*@*26.com)。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应当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方案及技术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五、其他说明

1.最终方案及技术参数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本次征集为无偿活动。

五、公示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4-*/*

2024年5月10日

74e8f214附件1.pdf

,0574-

网络系统防护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我部计划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将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名称:网络系统防护系统建设

二、项目概况:建设符合信息技术发展的业务信息系统配套安全保MI体系,为网络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提供安全技术保障,实现信息系统安全保MI防护。主要围绕电磁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用户安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防护建设,针对软硬件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策略配置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 (略) 络安全MI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网络系统可达到相应安全保MI防护要求,为日常开展工作提供安全可 (略) 络保障。预算金额:*元。

三、拟设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专业资质条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MI资质二级(含)及以上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证书。

四、公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欢迎广大供应商针对本采购意向内容提供合理化建议(建设方案和技术参数),请在公示期内,按附件格式将相关材料递交我部指定邮箱(*@*26.com)。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应当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方案及技术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五、其他说明

1.最终方案及技术参数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本次征集为无偿活动。

五、公示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4-*/*

2024年5月10日

74e8f214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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