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意向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等项目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意向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等项目单位的公告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意向
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幼儿园、机关、企事业
单位(用人单位)等项目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略) 人民群众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增加婴幼儿托育托位数量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初步筛选辖区内若干家有意向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的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等项目单位。针对申请报名的机构或幼儿园等,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和实地核查,如符合条件被正 (略) 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等项目单位,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每个托位*元的建设资金补贴。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社会广泛开展征集。我市辖区内有意向的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和有意向举办托育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等,可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组邮箱(*@*oxmail.com)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托育服务机构或幼儿园证照扫描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文金慧;咨询电话:*)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意向
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幼儿园、机关、企事业
单位(用人单位)等项目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略) 人民群众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增加婴幼儿托育托位数量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初步筛选辖区内若干家有意向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的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等项目单位。针对申请报名的机构或幼儿园等,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和实地核查,如符合条件被正 (略) 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等项目单位,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每个托位*元的建设资金补贴。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社会广泛开展征集。我市辖区内有意向的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和有意向举办托育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等,可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组邮箱(*@*oxmail.com)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托育服务机构或幼儿园证照扫描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文金慧;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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