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防灾减灾及预警科普宣传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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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防灾减灾及预警科普宣传2024年


(略)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发布来源: (略)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略)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4年05月至2024年0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略)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024年05月至2024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
采购时间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
1 防灾减灾及预警科普宣传2024年 一、利用电视媒体渠道开展宣传 利用电视节目收视率高,观众基础强和电视的时效性、连续性、形式多样性等特点,对防灾减灾知识以视频短片的形式进行科普宣传,让各种防灾减灾知识更加生动形象地传播给广大老百姓,尤其是中老年等主要电视收视人员,从而进一步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1、制作播出《减灾进行时》156期,每期3分钟; 2、在天津卫视频道黄金时段进行宣传,将防灾减灾内容以5秒无声标板的形式进行全年宣传,每月一换版。另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重要宣传节点所在月份,即3、5、9月增加5秒有声提示的形式进行重点宣传。 二、利用新媒体渠道开展宣传 新媒体宣传是当今时代获取信息的重要传播途径,基于 (略) 的不断发展,并借助各类新媒体渠道传播,达到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的目的。 1、制作防灾减灾科普微博、微信宣传内容各104期; 2、制作防灾减灾科普短视频156期,每期0.5-1分钟,在抖音、视频号、B站等同步播出; 3、制作多灾种科普解读长视频24期,每期5-10分钟,在B站播出; 4、 (略) 宣传特点,制作音频104期,每期2-5分钟; 5、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类科普直播,每次直播不少于30分钟,全年不少于10场。 三、借助农村大喇叭传播 加强农村村民灾害应对防范、自救互救等能力,进而推进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的广覆盖,达到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的目的。编写通俗易懂的多灾种防灾减灾宣传标语并通过农村大喇叭发布,共104期。 四、防灾减灾主题教育 结合各种宣传日,从防灾减灾主题入手,联合各类群体进行科普宣传,策划举办不少于9场,包括安全科普进校园、安全实践训练、安全科普进农村等各种能让群众坐得下来、听得进去、愿意学习的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解、互动问答、现场体验、课件制作等多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寓教于乐,对不同群体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168 2024-06 (一)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024年05月13日


(略)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发布来源: (略)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略)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4年05月至2024年0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略)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024年05月至2024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
采购时间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
1 防灾减灾及预警科普宣传2024年 一、利用电视媒体渠道开展宣传 利用电视节目收视率高,观众基础强和电视的时效性、连续性、形式多样性等特点,对防灾减灾知识以视频短片的形式进行科普宣传,让各种防灾减灾知识更加生动形象地传播给广大老百姓,尤其是中老年等主要电视收视人员,从而进一步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1、制作播出《减灾进行时》156期,每期3分钟; 2、在天津卫视频道黄金时段进行宣传,将防灾减灾内容以5秒无声标板的形式进行全年宣传,每月一换版。另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重要宣传节点所在月份,即3、5、9月增加5秒有声提示的形式进行重点宣传。 二、利用新媒体渠道开展宣传 新媒体宣传是当今时代获取信息的重要传播途径,基于 (略) 的不断发展,并借助各类新媒体渠道传播,达到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的目的。 1、制作防灾减灾科普微博、微信宣传内容各104期; 2、制作防灾减灾科普短视频156期,每期0.5-1分钟,在抖音、视频号、B站等同步播出; 3、制作多灾种科普解读长视频24期,每期5-10分钟,在B站播出; 4、 (略) 宣传特点,制作音频104期,每期2-5分钟; 5、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类科普直播,每次直播不少于30分钟,全年不少于10场。 三、借助农村大喇叭传播 加强农村村民灾害应对防范、自救互救等能力,进而推进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的广覆盖,达到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的目的。编写通俗易懂的多灾种防灾减灾宣传标语并通过农村大喇叭发布,共104期。 四、防灾减灾主题教育 结合各种宣传日,从防灾减灾主题入手,联合各类群体进行科普宣传,策划举办不少于9场,包括安全科普进校园、安全实践训练、安全科普进农村等各种能让群众坐得下来、听得进去、愿意学习的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解、互动问答、现场体验、课件制作等多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寓教于乐,对不同群体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168 2024-06 (一)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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