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人民政府农村公共建筑太阳能供暖项目YC00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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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人民政府农村公共建筑太阳能供暖项目YC001660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 项目名称: (略) 兴庆区通贵乡人民政府农村公共建筑太阳能供暖项目
分包名称: (略) 兴庆区通贵乡人民政府农村公共建筑太阳能供暖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多年期错茬项目总概算 *.00
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本年预算: 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类似业绩 5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原件一致的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5 供应商投标的技术指标、参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齐全的得基础分25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投标的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带“★”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白皮书或原厂商所做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予以佐证,未提供佐证材料的不予认可,视为负偏离。
4 供货、配送方案 10 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使用情况提供供货、配送方案,评委针对方案内容中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产品的供货配送方式、流程步骤、配送地域因素、包装货运计划、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评审: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5 安装调试方案 5 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安装调试方案,评委针对方案中包含但不限 (略) 及步骤、安装调试计划、安装调试流程、技术人员团队、试运行期间各类保障措施、故障处理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6 交货期及保证措施 5 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设备产品的实际情况提供交货期及保证措施,评委针对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交货期期限、进度保证措施、进度计划、进度控制程序及方法、经济处罚内容等内容进行评审: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7 质量保障措施 5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产品的质量保障措施,评委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检查人员、质量校核流程、整体项目成果验收标准、成品保管维护办法、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审: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8 培训方案 5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设备产品结合使用情况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组织形式等内容。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9 售后服务 10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结合使用情况提供详细的质保承诺,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组织及团队、售后工作流程、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时限、延长质保期、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提供备品备件情况及履行合同承诺等内容。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 项目名称: (略) 兴庆区通贵乡人民政府农村公共建筑太阳能供暖项目
分包名称: (略) 兴庆区通贵乡人民政府农村公共建筑太阳能供暖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多年期错茬项目总概算 *.00
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本年预算: 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类似业绩 5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原件一致的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5 供应商投标的技术指标、参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齐全的得基础分25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投标的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带“★”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白皮书或原厂商所做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予以佐证,未提供佐证材料的不予认可,视为负偏离。
4 供货、配送方案 10 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使用情况提供供货、配送方案,评委针对方案内容中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产品的供货配送方式、流程步骤、配送地域因素、包装货运计划、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评审: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5 安装调试方案 5 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安装调试方案,评委针对方案中包含但不限 (略) 及步骤、安装调试计划、安装调试流程、技术人员团队、试运行期间各类保障措施、故障处理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6 交货期及保证措施 5 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设备产品的实际情况提供交货期及保证措施,评委针对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交货期期限、进度保证措施、进度计划、进度控制程序及方法、经济处罚内容等内容进行评审: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7 质量保障措施 5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产品的质量保障措施,评委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检查人员、质量校核流程、整体项目成果验收标准、成品保管维护办法、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审: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8 培训方案 5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设备产品结合使用情况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组织形式等内容。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9 售后服务 10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结合使用情况提供详细的质保承诺,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组织及团队、售后工作流程、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时限、延长质保期、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提供备品备件情况及履行合同承诺等内容。 上述分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以此为基础,每分项内容中如存在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表述或语言逻辑混乱或部分内容表达有瑕疵(有瑕疵是指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或不便于项目及对应方案的顺利实施或目标达成)的情形,则每分项扣1分;每分项内容未提供则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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