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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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大新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华侨农场三分场安置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编制经费 (略) 建设的需要,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收回国营桃城华侨农场位于县城西区的国有土地2080.286 (略) 建设用地,被收回土地所涉及的单位为国营桃城华侨农场三分场,根据相关规定,需划拨156亩土地作为国营桃城华侨农场三分场的三产安置用地。一期70亩于**日划拨给大新 (略) 作为华侨农场三分场安置地。为打造高标准的安置商业区,合理确定安置区的功能、规模、发展方向,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局组织编制华侨农场三分场安置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费用初步估算为61.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 61.8 2024年06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第5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新县城区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打造高标准的安置商业区,合理确定安置区的功能、规模、发展方向,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局组织编制华侨农场三分场安置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费用初步估算为61.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大新县自然资源局

**日



附件信息: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大新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华侨农场三分场安置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编制经费 (略) 建设的需要,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收回国营桃城华侨农场位于县城西区的国有土地2080.286 (略) 建设用地,被收回土地所涉及的单位为国营桃城华侨农场三分场,根据相关规定,需划拨156亩土地作为国营桃城华侨农场三分场的三产安置用地。一期70亩于**日划拨给大新 (略) 作为华侨农场三分场安置地。为打造高标准的安置商业区,合理确定安置区的功能、规模、发展方向,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局组织编制华侨农场三分场安置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费用初步估算为61.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 61.8 2024年06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第5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新县城区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打造高标准的安置商业区,合理确定安置区的功能、规模、发展方向,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局组织编制华侨农场三分场安置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费用初步估算为61.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大新县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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