秣陵街道周里村委托律师事务所服务招标预告
秣陵街道周里村委托律师事务所服务招标预告
乡镇(街道) | 秣陵街道 | 村(社区) | 周里社区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5-16 |
是否续租 | 否 | ||
项目描述 | 2007年,我 (略) 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宁分局(以下称江宁质监局)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约定我村委会将位于周里曹家村与长塘村中间、 (略) 以西,一块面积为173亩土地及水面租赁给原江宁质监局用于建立农业标准化实验实习基地,租期自2007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2014年底,原江宁质监局将该基地委托给南京 (略) (以下称“金标公司”) (略) 为土地租赁合同主体。2019年初,金标公司与我村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解除协议后,金标公司并未返还租赁标的物,也未结清占有使用费。后由南京 (略) 违法占有及使用,我村多次函告其腾清搬离置若罔闻。鉴于目前复杂的现状及矛盾,同时为盘活村集体资产,我村拟启动法律程序,委托事务所办理本村与相关单位解除土地租赁协议后土地回收的相关事项,预计费用*元。 | ||
补充说明 | 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竞价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竞价规则:1、预算价为最高限价,2、低于预算价20%的为废标,3、投标单位报价的合理最低价为中标价,相同报价的抽签决定中标单位。成交后如遇第一成交方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按照交易规则重新确认中标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项目审查表 |
所有权人 | (略) 江宁区秣陵街道周里村村民委员会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4-05-22 09:00至2024-05-29 16:30 | ||
报名地点 | (略) 江 (略) 7号联东U谷江宁国际企业港8栋301(江宁高新园)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05-29 16:30 | ||
交易时间 | 2024-06-05 10:00 | ||
交易地点 | (略) 江 (略) 7号联东U谷江宁国际企业港8栋301(江宁高新园) |
流转期限 | 0年0月 | ||
标段描述 | 2007年,我 (略) 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宁分局(以下称江宁质监局)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约定我村委会将位于周里曹家村与长塘村中间、 (略) 以西,一块面积为173亩土地及水面租赁给原江宁质监局用于建立农业标准化实验实习基地,租期自2007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2014年底,原江宁质监局将该基地委托给南京 (略) (以下称“金标公司”) (略) 为土地租赁合同主体。2019年初,金标公司与我村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解除协议后,金标公司并未返还租赁标的物,也未结清占有使用费。后由南京 (略) 违法占有及使用,我村多次函告其腾清搬离置若罔闻。鉴于目前复杂的现状及矛盾,同时为盘活村集体资产,我村拟启动法律程序,委托事务所办理本村与相关单位解除土地租赁协议后土地回收的相关事项,预计费用*元。 | ||
报名费(材料费) | ¥10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江宁区秣陵街道周里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宁 | 联系电话 | * |
乡镇(街道) | 秣陵街道 | 村(社区) | 周里社区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5-16 |
是否续租 | 否 | ||
项目描述 | 2007年,我 (略) 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宁分局(以下称江宁质监局)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约定我村委会将位于周里曹家村与长塘村中间、 (略) 以西,一块面积为173亩土地及水面租赁给原江宁质监局用于建立农业标准化实验实习基地,租期自2007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2014年底,原江宁质监局将该基地委托给南京 (略) (以下称“金标公司”) (略) 为土地租赁合同主体。2019年初,金标公司与我村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解除协议后,金标公司并未返还租赁标的物,也未结清占有使用费。后由南京 (略) 违法占有及使用,我村多次函告其腾清搬离置若罔闻。鉴于目前复杂的现状及矛盾,同时为盘活村集体资产,我村拟启动法律程序,委托事务所办理本村与相关单位解除土地租赁协议后土地回收的相关事项,预计费用*元。 | ||
补充说明 | 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竞价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竞价规则:1、预算价为最高限价,2、低于预算价20%的为废标,3、投标单位报价的合理最低价为中标价,相同报价的抽签决定中标单位。成交后如遇第一成交方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按照交易规则重新确认中标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项目审查表 |
所有权人 | (略) 江宁区秣陵街道周里村村民委员会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4-05-22 09:00至2024-05-29 16:30 | ||
报名地点 | (略) 江 (略) 7号联东U谷江宁国际企业港8栋301(江宁高新园)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05-29 16:30 | ||
交易时间 | 2024-06-05 10:00 | ||
交易地点 | (略) 江 (略) 7号联东U谷江宁国际企业港8栋301(江宁高新园) |
流转期限 | 0年0月 | ||
标段描述 | 2007年,我 (略) 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宁分局(以下称江宁质监局)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约定我村委会将位于周里曹家村与长塘村中间、 (略) 以西,一块面积为173亩土地及水面租赁给原江宁质监局用于建立农业标准化实验实习基地,租期自2007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2014年底,原江宁质监局将该基地委托给南京 (略) (以下称“金标公司”) (略) 为土地租赁合同主体。2019年初,金标公司与我村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解除协议后,金标公司并未返还租赁标的物,也未结清占有使用费。后由南京 (略) 违法占有及使用,我村多次函告其腾清搬离置若罔闻。鉴于目前复杂的现状及矛盾,同时为盘活村集体资产,我村拟启动法律程序,委托事务所办理本村与相关单位解除土地租赁协议后土地回收的相关事项,预计费用*元。 | ||
报名费(材料费) | ¥10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江宁区秣陵街道周里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宁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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