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再次公开征集工业上楼试点项目意向租赁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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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再次公开征集工业上楼试点项目意向租赁企业的公告

为贯 (略) 委市政府“稳投资、保增长”的工作部署,为企业提供稳定健康的经营发展空间,龙华区人民政府拟按照“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将龙华区首批工业上楼试点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租赁,实现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与优质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现拟向社会再次公开征集租赁厂房的企业及需求,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清湖文化产业园二期

项目位置:位于龙华街道清宁路与清庆路交汇处东北侧

可租赁厂房面积:约13.9万平方米

(二)项目名称: (略) 更新

项目位置:位于大浪街道龙胜路与景龙建设路交汇处东北侧

可租赁厂房面积:约13.1万平方米

(三)项目名称:宝华工业园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龙华街道华达路(规划)与荣辉路(规划)交汇处东南侧

可租赁厂房面积:约7万平方米

(四)项目名称:和平工业园

项目位置:位于龙华街道华达路(规划)与荣辉路(规划)交汇处的东北侧

可租赁厂房面积:约6.2万平方米

(五)项目名称:清湖数字创意产业园

项目位置:位于龙华街道梅观高速两侧

可租赁厂房面积:约44.8万平方米

二、申请租赁企业资格

申请租赁的工业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四)区产业招商等部门单位推荐的重点企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位于项目更新整备范围内的重点企业或积极配合该项目更新整备清租搬迁工作并符合入驻要求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租赁该项目优质产业空间的权利。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生产空间需求调研摸底表》(详见附件4);

(二)营业执照;

(三)按照称号等资质条件进行申请的,应提交相应认证或认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书、牌匾、公示文件等);

(四)企业近四年来纳税证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四年审计报告(若无审计报告,可先提供财务报表)。

备注:以上材料均先提供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后续将核验原件。

四、报名方式

具有租赁厂房需求的企业请将上述材料打包一并发送至邮箱:*@*utlook.com。

咨询地址:

1.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国鸿工业园2栋612室(联系电话:潘工0755-*);

2.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略) 龙华区民治街道汇德大厦35楼(联系电话:钟工0755-*)。

附件:1.龙华区第一批“工业上楼”试点项目情况

2.20+8产业集群分类表

3. (略)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

4.申报材料一:《企业生产空间需求调研摸底表》

(略)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日


附件:

1.附件1:龙华区第一批“工业上楼”试点项目情况.pptx

2.附件2:20+8产业集群分类表.docx

3.附件3: (略)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doc

4.附件4:申报材料一:《企业生产空间需求调研摸底表》.xlsx

为贯 (略) 委市政府“稳投资、保增长”的工作部署,为企业提供稳定健康的经营发展空间,龙华区人民政府拟按照“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将龙华区首批工业上楼试点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租赁,实现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与优质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现拟向社会再次公开征集租赁厂房的企业及需求,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清湖文化产业园二期

项目位置:位于龙华街道清宁路与清庆路交汇处东北侧

可租赁厂房面积:约13.9万平方米

(二)项目名称: (略) 更新

项目位置:位于大浪街道龙胜路与景龙建设路交汇处东北侧

可租赁厂房面积:约13.1万平方米

(三)项目名称:宝华工业园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龙华街道华达路(规划)与荣辉路(规划)交汇处东南侧

可租赁厂房面积:约7万平方米

(四)项目名称:和平工业园

项目位置:位于龙华街道华达路(规划)与荣辉路(规划)交汇处的东北侧

可租赁厂房面积:约6.2万平方米

(五)项目名称:清湖数字创意产业园

项目位置:位于龙华街道梅观高速两侧

可租赁厂房面积:约44.8万平方米

二、申请租赁企业资格

申请租赁的工业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四)区产业招商等部门单位推荐的重点企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位于项目更新整备范围内的重点企业或积极配合该项目更新整备清租搬迁工作并符合入驻要求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租赁该项目优质产业空间的权利。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生产空间需求调研摸底表》(详见附件4);

(二)营业执照;

(三)按照称号等资质条件进行申请的,应提交相应认证或认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书、牌匾、公示文件等);

(四)企业近四年来纳税证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四年审计报告(若无审计报告,可先提供财务报表)。

备注:以上材料均先提供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后续将核验原件。

四、报名方式

具有租赁厂房需求的企业请将上述材料打包一并发送至邮箱:*@*utlook.com。

咨询地址:

1.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国鸿工业园2栋612室(联系电话:潘工0755-*);

2.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略) 龙华区民治街道汇德大厦35楼(联系电话:钟工0755-*)。

附件:1.龙华区第一批“工业上楼”试点项目情况

2.20+8产业集群分类表

3. (略)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

4.申报材料一:《企业生产空间需求调研摸底表》

(略)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日


附件:

1.附件1:龙华区第一批“工业上楼”试点项目情况.pptx

2.附件2:20+8产业集群分类表.docx

3.附件3: (略)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doc

4.附件4:申报材料一:《企业生产空间需求调研摸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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