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贾家街道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贾家街道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贾家街道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采购内容:贾家街道2024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贾家街道2024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9.* | 2024年06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
2024年05月29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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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贾家街道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采购内容:贾家街道2024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贾家街道2024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9.* | 2024年06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
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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