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资源管理车辆保障项目购买服务计划采购意向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资源管理车辆保障项目购买服务计划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资源管理车辆保障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 一、项目内容 1、为全 (略) 委、市政府,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滇中新区直管区森林防灭火及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求,保障2024年“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正常运转,服务方需提供15辆车辆。 2、购买服务费按实际派车的情况据实结算。 二、项目要求及项目完成时间 1、需提供车型号:排量1.5T 及以上5座SUV、排量2.0T 及以上5座SUV、排量1.9T及以上 5座皮卡车、排量2.7T 及以上2座水车、排量2.0T 及以上3座小货车、排量3.0T及以上 14座客车。不配备驾驶员,租用车辆包含油费、车船税、车辆年检费、保险费、保养费、过路费,过路费每天不超过30元,超出部分由业主单位承担。 2、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 (略) 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卫生整洁、安全性能可靠。 3、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 * | 2024年07月 |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第17期《新区林业和草原局预算资金支付渠道专题研究会议纪要》要求,因新区林草局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预算资金调至新区社会事务局,故委托新区社会事务局作为采购主体进行采购,实际使用为新区林草局。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2024年05月30日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资源管理车辆保障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 一、项目内容 1、为全 (略) 委、市政府,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滇中新区直管区森林防灭火及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求,保障2024年“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正常运转,服务方需提供15辆车辆。 2、购买服务费按实际派车的情况据实结算。 二、项目要求及项目完成时间 1、需提供车型号:排量1.5T 及以上5座SUV、排量2.0T 及以上5座SUV、排量1.9T及以上 5座皮卡车、排量2.7T 及以上2座水车、排量2.0T 及以上3座小货车、排量3.0T及以上 14座客车。不配备驾驶员,租用车辆包含油费、车船税、车辆年检费、保险费、保养费、过路费,过路费每天不超过30元,超出部分由业主单位承担。 2、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 (略) 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卫生整洁、安全性能可靠。 3、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 * | 2024年07月 |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第17期《新区林业和草原局预算资金支付渠道专题研究会议纪要》要求,因新区林草局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预算资金调至新区社会事务局,故委托新区社会事务局作为采购主体进行采购,实际使用为新区林草局。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2024年0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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