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内部审计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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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内部审计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财务收支行为,防范收支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部门往年预算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重大财务事项管理、财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内部审计服务。

购买主体: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0302审计服务。

购买数量:一项(政府购买服务)。

服务时间:2024年。

资金预算:资金控制在*元以内,实际经费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资金来源:从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中列支。

二、购买内容

(一)工作开展依据

根据国家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按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二)购买主要内容

1.对2022年至 (略) 级预算资金支出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2.对 (略) 、区级预算资金及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实际支出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3.对部门设备类资产(市级、区级)管理使用和资源利用、月报等情况进行审查。

4.对2024年年初预算编报情况与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5.对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质量及真实性进行审查。

6.审查部门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货物和服务采购决策的依据和决策情况,以及是否执行上级和本部门“三重一大”、招标采购等相关程序规定;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有效,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并对审计质量负责。

7.在审计过程中,及时告知部门存在的问题及财务风险隐患,帮助指导部门完善资金使用程序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8.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资产管理等业务培训。

9.及时传达最新政策及相关规定,以案例分析为重点,梳理提供典型案例及财务管理等相关学习材料。

10.审计过程和审计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其他事项按合同或具体的审计业务约定执行。

(三)质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按约定时间和范围完成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济行为,加强财会监督,防范内部控制风险,提高部门履职效能。

(四)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购买项目的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四、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目标要求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所承担事项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春霞 0871-*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财务收支行为,防范收支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部门往年预算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重大财务事项管理、财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内部审计服务。

购买主体: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0302审计服务。

购买数量:一项(政府购买服务)。

服务时间:2024年。

资金预算:资金控制在*元以内,实际经费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资金来源:从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中列支。

二、购买内容

(一)工作开展依据

根据国家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按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二)购买主要内容

1.对2022年至 (略) 级预算资金支出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2.对 (略) 、区级预算资金及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实际支出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3.对部门设备类资产(市级、区级)管理使用和资源利用、月报等情况进行审查。

4.对2024年年初预算编报情况与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5.对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质量及真实性进行审查。

6.审查部门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货物和服务采购决策的依据和决策情况,以及是否执行上级和本部门“三重一大”、招标采购等相关程序规定;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有效,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并对审计质量负责。

7.在审计过程中,及时告知部门存在的问题及财务风险隐患,帮助指导部门完善资金使用程序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8.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资产管理等业务培训。

9.及时传达最新政策及相关规定,以案例分析为重点,梳理提供典型案例及财务管理等相关学习材料。

10.审计过程和审计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其他事项按合同或具体的审计业务约定执行。

(三)质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按约定时间和范围完成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济行为,加强财会监督,防范内部控制风险,提高部门履职效能。

(四)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购买项目的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四、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目标要求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所承担事项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春霞 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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