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6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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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略) 东 (略) (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G322五塘 (略) 及G325南宁 (略) (南宁段)特许经营项目 本项目包括三个子项目: (略) 东 (略) (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项目、G322五塘 (略) 项目、G325南宁 (略) (南宁段)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64亿元。 (1) (略) 东 (略) (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主线长度约为54.78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4米;五塘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 (略) 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0米。项目建设工期暂定3年,项目投资估算约101.85亿元。 (2)G322五塘 (略) 路线全长约58.171公里,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1.5米。项目建设工期暂定3年,项目投资估算约41.51亿元。 (3)G325南宁 (略) (南宁段)路线全长约55.425公里,主线改建段采 (略) 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那马段(K0+000~K13+770) (略) 段,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6.5米;那马至终点段(K13+770~K55+425)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项目建设工期暂定3年,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0.93亿元。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申请人中标后,招 (略) 人民政府的授权与中标人签订初步协议。中标人按照 (略) (略) 。 (略) 就本项目的三个子项目分别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略) 各子项目的特许经营相关权利。项目公司通过授予的特许经营相关权利获得通行费收入、非通行费收入,以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公司应依法依规对项目进行筹划、资金筹措、施工图勘察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子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无偿移交给招 (略) 人民政府其指定机构。 * 2024年06月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结合2024 (略) 政府关于研究加快推进“1 高速+2 国道”项目工作会议精神,确定本项目采用 (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公路发展中心

2024年06月0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略) 东 (略) (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G322五塘 (略) 及G325南宁 (略) (南宁段)特许经营项目 本项目包括三个子项目: (略) 东 (略) (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项目、G322五塘 (略) 项目、G325南宁 (略) (南宁段)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64亿元。 (1) (略) 东 (略) (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主线长度约为54.78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4米;五塘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 (略) 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0米。项目建设工期暂定3年,项目投资估算约101.85亿元。 (2)G322五塘 (略) 路线全长约58.171公里,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1.5米。项目建设工期暂定3年,项目投资估算约41.51亿元。 (3)G325南宁 (略) (南宁段)路线全长约55.425公里,主线改建段采 (略) 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那马段(K0+000~K13+770) (略) 段,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6.5米;那马至终点段(K13+770~K55+425)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项目建设工期暂定3年,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0.93亿元。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申请人中标后,招 (略) 人民政府的授权与中标人签订初步协议。中标人按照 (略) (略) 。 (略) 就本项目的三个子项目分别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略) 各子项目的特许经营相关权利。项目公司通过授予的特许经营相关权利获得通行费收入、非通行费收入,以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公司应依法依规对项目进行筹划、资金筹措、施工图勘察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子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无偿移交给招 (略) 人民政府其指定机构。 * 2024年06月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结合2024 (略) 政府关于研究加快推进“1 高速+2 国道”项目工作会议精神,确定本项目采用 (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公路发展中心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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