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年度科研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意向公开
某单位年度科研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意向公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全军装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单位;7.未被军委机关和各大军兵种机关列入失信名单;8.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响应委托方服务需求,服务地点主要在 (略) 。";
我单位拟进行2024-2025年度科研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现将采购需求 (略) 上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也可以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2024-2025年度科研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JLYJZB-F9019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全军装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单位;
7.未被军委机关和各大军兵种机关列入失信名单;
8.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响应委托方服务需求,服务地点主要在 (略) 。
三、受理时间
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08:00—11:30,14:30—18:00)。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此期间电话联络我部,后续我部将组织线下对接。
四、现场对接
(一)对接地点: (略) (略) 160号。
(二)现场对接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为最近批次《装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单位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公司综合情况简介;
6.声明(或承诺书),内容包括:(1)我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3)我单位在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前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单位未被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未被军委机关和各大军兵种机关列入黑名单,等等;
7.其他相关材料。
材料形式:*份纸质文件,同时提供1份电子版(格式为PDF文件,光盘形式)。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装备采购代理委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我部对代理机构服务不满意,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2.我部采购项目金额不等,根据单个项目情况出具委托函,受委托单位须按要求提供代理服务。
六、对接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1:徐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2:崔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160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全军装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单位;7.未被军委机关和各大军兵种机关列入失信名单;8.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响应委托方服务需求,服务地点主要在 (略) 。";
我单位拟进行2024-2025年度科研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现将采购需求 (略) 上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也可以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2024-2025年度科研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JLYJZB-F9019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全军装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单位;
7.未被军委机关和各大军兵种机关列入失信名单;
8.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响应委托方服务需求,服务地点主要在 (略) 。
三、受理时间
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08:00—11:30,14:30—18:00)。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此期间电话联络我部,后续我部将组织线下对接。
四、现场对接
(一)对接地点: (略) (略) 160号。
(二)现场对接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为最近批次《装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单位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公司综合情况简介;
6.声明(或承诺书),内容包括:(1)我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3)我单位在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前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单位未被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未被军委机关和各大军兵种机关列入黑名单,等等;
7.其他相关材料。
材料形式:*份纸质文件,同时提供1份电子版(格式为PDF文件,光盘形式)。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装备采购代理委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我部对代理机构服务不满意,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2.我部采购项目金额不等,根据单个项目情况出具委托函,受委托单位须按要求提供代理服务。
六、对接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1:徐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2:崔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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