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2024年06月政府采购意向-乌海市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及减排对策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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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2024年06月政府采购意向-乌海市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及减排对策研究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及减排对策研究项目
采购内容: (略)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及减排对策研究项目
采购数量:11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深 (略) 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和产业特征、能源供应和消费现状, (略)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排放源构成, (略) 能源活动领域、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领域、废弃物处理领域等重点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来源、排放量及排放趋势;筛选主要减排措施和减排项目,进一步提出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并确定金融、财税政策、标准规范等保障方案。
需满足的要求:1.服务要求:投标人按要求完成项目成果,并通过验收评审;项目团队必须具备与项目相关的合理的专业结构及人员保障;供应商应安排专人每月向*方汇报工作进展,保证项目按时推进。供应商保障措施及承诺内容全面完整,清晰合理,满足或优于项目要求。 2.保密制度要求: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各项服务内容以及一切相关资料、数据保密,妥善保管为履行委托服务内容而完成的一切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数据、监测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用作本项目以外的用途或向第三方泄露,供应商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供应商的保密义务为永久生效条款,不因本项目的终止而解除。否则,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150.0000 2024年06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

2024年06月0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及减排对策研究项目
采购内容: (略)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及减排对策研究项目
采购数量:11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深 (略) 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和产业特征、能源供应和消费现状, (略)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排放源构成, (略) 能源活动领域、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领域、废弃物处理领域等重点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来源、排放量及排放趋势;筛选主要减排措施和减排项目,进一步提出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并确定金融、财税政策、标准规范等保障方案。
需满足的要求:1.服务要求:投标人按要求完成项目成果,并通过验收评审;项目团队必须具备与项目相关的合理的专业结构及人员保障;供应商应安排专人每月向*方汇报工作进展,保证项目按时推进。供应商保障措施及承诺内容全面完整,清晰合理,满足或优于项目要求。 2.保密制度要求: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各项服务内容以及一切相关资料、数据保密,妥善保管为履行委托服务内容而完成的一切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数据、监测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用作本项目以外的用途或向第三方泄露,供应商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供应商的保密义务为永久生效条款,不因本项目的终止而解除。否则,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150.0000 2024年06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

202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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