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引滦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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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引滦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引滦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引滦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本标段投资额 248.9 万元,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招标人为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 (略) 信恒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引滦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迁西县潘家口水库和大黑汀水库。

2.2 主要工作如下:

更新潘家口办公区容量为500kVA的变压器和高压电缆30米及低压配电电缆1471米;更新潘家口水工处容量为315kVA的变压器和高压电缆60米;更新潘家口坝下区容量为500kVA的1号变压器和高压电缆30米及低压配电电缆1140米;更新潘家口坝下区现状容量为250kVA的2号变压器,增容至315kVA,配套更新高压电缆30米;更新汀管处现状容量为250kVA的变压器,增容至400kVA,配套更新高压电缆30米及低压配电电缆400米。

2.3 计划开完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2.4 招标范围: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主要包括:潘家口4台箱式变电站、汀管处1台箱式变电站及高低压电缆采购及变压器安装、电缆铺设,旧变压器、 (略) 等拆除。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投标最高限价:24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2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3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2.4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应由应答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3.2.5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业绩要求:

开标截止日前3年完成过类似业绩。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4.2地点: (略) 河 (略) 99号津东大厦A (略) 信恒 (略)

4.3购买方式:①公对公账户汇款,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26.com;

财务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信恒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 (略) 支行

账号:*1141

②现场购买,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4售价:纸质文件500元/份(售出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

注: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标书费汇款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一致。

5.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1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2024年7月3日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

5.3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24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6.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海委 (略) (http://**.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地 址: (略) 迁西县洒河桥镇桃园

联系人: 杜景红

电 话: 0315-*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信恒 (略)

地 址: (略) 河 (略) 99号津东大厦A801

联系人: 毕雯

电 话:022-*

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引滦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引滦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本标段投资额 248.9 万元,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招标人为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 (略) 信恒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引滦局)-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迁西县潘家口水库和大黑汀水库。

2.2 主要工作如下:

更新潘家口办公区容量为500kVA的变压器和高压电缆30米及低压配电电缆1471米;更新潘家口水工处容量为315kVA的变压器和高压电缆60米;更新潘家口坝下区容量为500kVA的1号变压器和高压电缆30米及低压配电电缆1140米;更新潘家口坝下区现状容量为250kVA的2号变压器,增容至315kVA,配套更新高压电缆30米;更新汀管处现状容量为250kVA的变压器,增容至400kVA,配套更新高压电缆30米及低压配电电缆400米。

2.3 计划开完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2.4 招标范围:潘家口、大黑汀办公区供电系统改造主要包括:潘家口4台箱式变电站、汀管处1台箱式变电站及高低压电缆采购及变压器安装、电缆铺设,旧变压器、 (略) 等拆除。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投标最高限价:24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2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3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2.4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应由应答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3.2.5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业绩要求:

开标截止日前3年完成过类似业绩。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4.2地点: (略) 河 (略) 99号津东大厦A (略) 信恒 (略)

4.3购买方式:①公对公账户汇款,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26.com;

财务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信恒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 (略) 支行

账号:*1141

②现场购买,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4售价:纸质文件500元/份(售出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

注: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标书费汇款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一致。

5.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1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2024年7月3日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

5.3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24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6.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海委 (略) (http://**.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地 址: (略) 迁西县洒河桥镇桃园

联系人: 杜景红

电 话: 0315-*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信恒 (略)

地 址: (略) 河 (略) 99号津东大厦A801

联系人: 毕雯

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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