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年度取暖煤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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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年度取暖煤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意向公开第1包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2024-2025年度取暖煤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算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单位2024-2025年度取暖煤采购项目

(2024-JKESYH-W1010)

采购内容:洗块煤660吨、洗沫煤240吨
采购数量:900吨
主要功能或目标:冬季燃煤锅炉供暖用煤
需满足的要求:
1.煤炭无杂物掺杂,参数指标由**双方共同送至沈阳地区检验中心进行检验。2.投标方需为生产企业。

洗块煤:
1.低位发热值 (≥千卡/千克) :4500;
2.干燥基灰分(≤%):25 ;
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0;
4.干燥基硫 (≤%): 0.8;
5.焦渣特征(≤):2-3;
6.全水(≤%):10;
7.粒度:20-60毫米。
洗沫煤:
1.低位发热值 (≥千卡/千克) :4500;
2.干燥基灰分(≤%):25 ;
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0;
4.干燥基硫 (≤%): 0.8;
5.焦渣特征(≤):2-3;
6.全水(≤%):10;
7.粒度:0-13毫米。

60.3

2024年7月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投标企业为煤炭生产型企业须提供:①采矿许可证(*吨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②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企业为符合要求的生产企 (略) 须提供:①所属(须第三方证明材料)生产型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②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③近3年内至少有3个(含)超过五千吨的煤炭销售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④所在生产企业或集团参加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投标企业为煤炭经销商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近3年内有3项煤炭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

二、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反馈方式:通过附件填写反馈信息;

反馈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反馈附件: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助理

电 话:*

地 址: (略)

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

地 址: (略)

附件:

取暖煤采购项目意见建议统计表

采购单位名称:某单位

公开时间:2024年6月11日

参与意向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简要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意见建议反馈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意见建议

备注

,辽宁, (略) ,沈阳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2024-2025年度取暖煤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算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单位2024-2025年度取暖煤采购项目

(2024-JKESYH-W1010)

采购内容:洗块煤660吨、洗沫煤240吨
采购数量:900吨
主要功能或目标:冬季燃煤锅炉供暖用煤
需满足的要求:
1.煤炭无杂物掺杂,参数指标由**双方共同送至沈阳地区检验中心进行检验。2.投标方需为生产企业。

洗块煤:
1.低位发热值 (≥千卡/千克) :4500;
2.干燥基灰分(≤%):25 ;
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0;
4.干燥基硫 (≤%): 0.8;
5.焦渣特征(≤):2-3;
6.全水(≤%):10;
7.粒度:20-60毫米。
洗沫煤:
1.低位发热值 (≥千卡/千克) :4500;
2.干燥基灰分(≤%):25 ;
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0;
4.干燥基硫 (≤%): 0.8;
5.焦渣特征(≤):2-3;
6.全水(≤%):10;
7.粒度:0-13毫米。

60.3

2024年7月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投标企业为煤炭生产型企业须提供:①采矿许可证(*吨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②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企业为符合要求的生产企 (略) 须提供:①所属(须第三方证明材料)生产型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②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③近3年内至少有3个(含)超过五千吨的煤炭销售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④所在生产企业或集团参加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投标企业为煤炭经销商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近3年内有3项煤炭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

二、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反馈方式:通过附件填写反馈信息;

反馈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反馈附件: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助理

电 话:*

地 址: (略)

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

地 址: (略)

附件:

取暖煤采购项目意见建议统计表

采购单位名称:某单位

公开时间:2024年6月11日

参与意向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简要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意见建议反馈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意见建议

备注

,辽宁, (略)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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