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超市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部超市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略) 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4-JKYXZX-F1124)
一、项目名称: (略) 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YXZX-F1124
三、项目概况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1 | (略) 服务项目 | 北京某部引进 (略) ,分别在西区、北 (略) , (略) 面积约1000平方米,居民及工作人员约*人,流动人员约*人。 (略) 面积约226平方米,居民及工作人员约1900人,流动人员约400人。 合同期限为3年,实行1年1签,根据服务满意度情况(≥85%),决定下一年度合同是否续签。 | 见附件1 | 0 | 2024年 7月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或非中外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登记表(见附件2)。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六、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6月20日
七、反馈方式
(一)联 系 人:李静
(二)电子邮箱:*@*63.com
(三)联系电话:010-*
(四)地 址: (略) 海淀区
2024年6月12日
(略) 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4-JKYXZX-F1124)
一、项目名称: (略) 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YXZX-F1124
三、项目概况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1 | (略) 服务项目 | 北京某部引进 (略) ,分别在西区、北 (略) , (略) 面积约1000平方米,居民及工作人员约*人,流动人员约*人。 (略) 面积约226平方米,居民及工作人员约1900人,流动人员约400人。 合同期限为3年,实行1年1签,根据服务满意度情况(≥85%),决定下一年度合同是否续签。 | 见附件1 | 0 | 2024年 7月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或非中外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登记表(见附件2)。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六、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6月20日
七、反馈方式
(一)联 系 人:李静
(二)电子邮箱:*@*63.com
(三)联系电话:010-*
(四)地 址: (略) 海淀区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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