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的意向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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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的意向性公示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海财农〔2024〕22号)的要求,下达我县资金*元用于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红火蚁监测防控、基层培训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

现对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意向性公示,项目采取资格预审,将按应急救灾资金绩效要求实施水稻统防统治2.*亩次,红火蚁防控1.*亩次。项目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100%,群众满意度85%以上。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前来咨询。如有疑问,请致电卓晖山,0660-*。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海财农〔2024〕22号)的要求,下达我县资金*元用于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红火蚁监测防控、基层培训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

现对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意向性公示,项目采取资格预审,将按应急救灾资金绩效要求实施水稻统防统治2.*亩次,红火蚁防控1.*亩次。项目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100%,群众满意度85%以上。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前来咨询。如有疑问,请致电卓晖山,0660-*。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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