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仿真演示系统意向公开第1包
某仿真演示系统意向公开第1包
某仿真演示系统采购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某仿真演示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略) 、仿真演示子系统、态势显示子系统、业务方案生成子系统、分析评估子系统、资源管理子系统等,具备场景生成、态势显示、快速计算、方案生成等功能,实现以“虚实结合”方式进行全流程计算,支撑各类业务问题分析研究。
三、概算金额
约*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一)技术要求
现场面谈。
(二)商务要求
1.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
交货地点: (略) 。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安装调试、质量验收。
2.售后服务
现场面谈。
3.物资经费结算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的预付款。系统检验验收合格并完成交货后30天内,*方凭*方提供的相关票据单证,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交货之日起六个月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结清。
4.运杂费结算方式
投标报价包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合同签订6个月。
预计交付地点: (略) 。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为非合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军队单位不作此项要求);
3.具备GJB5000B-2021三级(含)或CMMI三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5.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7.其他要求,见后续招标文件。
七、公告时间
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9日。
八、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需提供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邮件主题为:“公司简称+仿真演示系统意见反馈”;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附件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pdf格式),*@*q.com。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先生 后先生
电话:* *
邮箱:*@*q.com
某仿真演示系统采购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某仿真演示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略) 、仿真演示子系统、态势显示子系统、业务方案生成子系统、分析评估子系统、资源管理子系统等,具备场景生成、态势显示、快速计算、方案生成等功能,实现以“虚实结合”方式进行全流程计算,支撑各类业务问题分析研究。
三、概算金额
约*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一)技术要求
现场面谈。
(二)商务要求
1.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
交货地点: (略) 。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安装调试、质量验收。
2.售后服务
现场面谈。
3.物资经费结算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的预付款。系统检验验收合格并完成交货后30天内,*方凭*方提供的相关票据单证,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交货之日起六个月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结清。
4.运杂费结算方式
投标报价包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合同签订6个月。
预计交付地点: (略) 。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为非合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军队单位不作此项要求);
3.具备GJB5000B-2021三级(含)或CMMI三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5.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7.其他要求,见后续招标文件。
七、公告时间
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9日。
八、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需提供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邮件主题为:“公司简称+仿真演示系统意见反馈”;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附件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pdf格式),*@*q.com。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先生 后先生
电话:* *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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