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2024年07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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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2024年07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6月至2024年0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新城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采购内容:新城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为贯彻实施《 (略)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办字〔2020〕3号)和《 (略)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工作方案》(市剥离组发〔2021〕2号 ) 文件精神, 新城区政府将辖区内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含中央驻陕企业、省属、市属及以下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 实行社会化管理, 为广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1.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 2.配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3.跟踪了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 协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4.帮助国有企业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费和遗属抚恤金或者工伤一至四级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等待遇, 及时更新维护人员信息, 并告知有关国有企业; 5.不定期对行动不便以及高龄、重病、孤寡、特困等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6.组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活动, 加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组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 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需满足的要求:1.依法注册, 并正常执业; 2.社会信誉良好, 近3年来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 3.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4.承担过省、市、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相关工作。 340.00 2024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新城区财政局

2024年06月19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6月至2024年0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新城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采购内容:新城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为贯彻实施《 (略)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办字〔2020〕3号)和《 (略)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工作方案》(市剥离组发〔2021〕2号 ) 文件精神, 新城区政府将辖区内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含中央驻陕企业、省属、市属及以下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 实行社会化管理, 为广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1.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 2.配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3.跟踪了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 协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4.帮助国有企业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费和遗属抚恤金或者工伤一至四级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等待遇, 及时更新维护人员信息, 并告知有关国有企业; 5.不定期对行动不便以及高龄、重病、孤寡、特困等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6.组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活动, 加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组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 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需满足的要求:1.依法注册, 并正常执业; 2.社会信誉良好, 近3年来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 3.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4.承担过省、市、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相关工作。 340.00 2024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新城区财政局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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