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施工
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施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 (略) 宁河区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3]14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性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宁浩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瑞兴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包含: 本工程为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位于现状东大营站址位置东至 (略) 、南至 (略) 、西至运河、北至堤岸绿地。项目占地面积2997.7m,新建一座10.5m"/s雨水泵站和0.2m/s污水泵站,新建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196.69m,配建进出水管道等其他附属设施。同步实施泵站界外工程, (略) 、排水、给水、热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以及汛期应急排水工程。 工程总投资9039.*元。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7年8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施工,建设内容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位于现状东大营站址位置东至 (略) 、南至 (略) 、西至运河、北至堤岸绿地。项目占地面积2997.7m,新建一座10.5m"/s雨水泵站和0.2m/s污水泵站,新建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196.69m,配建进出水管道等其他附属设施。同步实施泵站界外工程, (略) 、排水、给水、热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以及汛期应急排水工程。堤防等级为3级。包括但不限于:泵站工艺工程、 附属用房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出水闸涵工程、 泵站基坑工程、 泵站结构工程、 泵站电气自控工程及无人值守系统、 泵站绿化工程、 临时工程及界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约6762.*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电汇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瑞兴源 (略)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宁河支行
银行帐号:**
注: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受委托人近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 (略) 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电汇或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9日0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宁浩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道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7)
联 系 人:刘峰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瑞兴源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20 号
邮箱:*@*q.com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
日 期:2024年06月21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宁浩 (略)
受理负责人:郭百文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人:郑颖颖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 (略) 宁河区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3]14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性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宁浩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瑞兴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包含: 本工程为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位于现状东大营站址位置东至 (略) 、南至 (略) 、西至运河、北至堤岸绿地。项目占地面积2997.7m,新建一座10.5m"/s雨水泵站和0.2m/s污水泵站,新建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196.69m,配建进出水管道等其他附属设施。同步实施泵站界外工程, (略) 、排水、给水、热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以及汛期应急排水工程。 工程总投资9039.*元。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7年8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施工,建设内容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位于现状东大营站址位置东至 (略) 、南至 (略) 、西至运河、北至堤岸绿地。项目占地面积2997.7m,新建一座10.5m"/s雨水泵站和0.2m/s污水泵站,新建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196.69m,配建进出水管道等其他附属设施。同步实施泵站界外工程, (略) 、排水、给水、热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以及汛期应急排水工程。堤防等级为3级。包括但不限于:泵站工艺工程、 附属用房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出水闸涵工程、 泵站基坑工程、 泵站结构工程、 泵站电气自控工程及无人值守系统、 泵站绿化工程、 临时工程及界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约6762.*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电汇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瑞兴源 (略)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宁河支行
银行帐号:**
注: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受委托人近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 (略) 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电汇或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9日0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宁浩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道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7)
联 系 人:刘峰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瑞兴源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20 号
邮箱:*@*q.com
联 系 人: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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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4年06月21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宁浩 (略)
受理负责人:郭百文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人:郑颖颖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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