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4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4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4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
日期: 2024-06-21 | ||||||
2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检验检测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体以各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为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优化完善固安县综合交通系统,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方便人民出行的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促使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有效提升周边地区的交通现代化水平,力争建成较高标准的大清河基础设施,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平衡、健康、持续发展,加速京津冀经济一体化进程。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等。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方要求为准。 9.地点:*方指定地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体以各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为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检验检测。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优化完善固安县综合交通系统,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方便人民出行的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促使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有效提升周边地区的交通现代化水平,力争建成较高标准的大清河基础设施,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平衡、健康、持续发展,加速京津冀经济一体化进程。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等。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方要求为准。 9.地点:*方指定地点。*024年7月月2024年7月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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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4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
日期: 2024-06-21 | ||||||
2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检验检测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体以各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为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优化完善固安县综合交通系统,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方便人民出行的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促使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有效提升周边地区的交通现代化水平,力争建成较高标准的大清河基础设施,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平衡、健康、持续发展,加速京津冀经济一体化进程。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等。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方要求为准。 9.地点:*方指定地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体以各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为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检验检测。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优化完善固安县综合交通系统,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方便人民出行的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促使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有效提升周边地区的交通现代化水平,力争建成较高标准的大清河基础设施,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平衡、健康、持续发展,加速京津冀经济一体化进程。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等。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方要求为准。 9.地点:*方指定地点。*024年7月月2024年7月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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