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雷波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第三方运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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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雷波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第三方运营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雷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第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雷波县城 (略) 场化服务第三方运营项目
采购内容:新一轮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实行全包制预算,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区域面积为*.67㎡。本次招标运营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实行月考季评年测,按考核结果拨付运营经费。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环境卫生清 (略) 场化运作方式,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将管理、检查、监督与清扫保洁作业分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环境卫生作业考评机制,实现环境卫生作业“三统一、两全面”(即:作业时间、作业标准、考核奖罚三统一,全天候、全覆盖)。
需满足的要求:1.环卫作业范围: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东至绕城路以内、南至塔湾三大拐第一弯道、西至城北村四组 (略) 场及柳口幼教点、北至海子湾环湖路公共道路和绿化区域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临时垃圾转运房1座,垃圾中转站1座的运营管理。 2.人员配置:参照《 (略) 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配置作业人员, (略) 严格按照相关道路标准4200㎡/班次,合理配置环卫设备及作业人员,优化管理模式,提高作业标准和质量。 3.资产处置:由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对19辆环卫车辆进行评估,并取得相应的评估报告,按评估报告进行资产处置。项目招标完成后签订服务合同将现有环卫车辆以评 (略) 使用,资产权属不变,就爱你管取得的收入转入县住建局指定账户后及时上缴财政。对现有的垃圾中转站等环卫 (略) 使用、维护、车辆保险缴纳和管理等,维 (略) 运营成本中统一预算。新增资产: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为提升环卫作业质量,提高机械化作业率,中标公司应在存量资产基础上,再结合现有环卫车辆实际使用年限情况,逐年新购置环卫作为车辆和设备保障城区环卫保洁工作需要(新增机械设备不含快速保洁车、三轮车等,按照使用年限12年以上的合同第一年更换、10年以上的合同第二年更换,8年以上合同第三年更换,以此类推),环卫公司所涉及到的环卫车辆设备须按国家车辆结束参数的标准严格执行车辆检车、报废、更换或添置,相关费用包含在环卫保洁年运行费用成本预算新增设备权属为政府固定资产,待服务合同年限期满后重新评 (略) 承接使用。
2,025.* 2024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雷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雷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第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雷波县城 (略) 场化服务第三方运营项目
采购内容:新一轮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实行全包制预算,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区域面积为*.67㎡。本次招标运营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实行月考季评年测,按考核结果拨付运营经费。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环境卫生清 (略) 场化运作方式,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将管理、检查、监督与清扫保洁作业分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环境卫生作业考评机制,实现环境卫生作业“三统一、两全面”(即:作业时间、作业标准、考核奖罚三统一,全天候、全覆盖)。
需满足的要求:1.环卫作业范围: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东至绕城路以内、南至塔湾三大拐第一弯道、西至城北村四组 (略) 场及柳口幼教点、北至海子湾环湖路公共道路和绿化区域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临时垃圾转运房1座,垃圾中转站1座的运营管理。 2.人员配置:参照《 (略) 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配置作业人员, (略) 严格按照相关道路标准4200㎡/班次,合理配置环卫设备及作业人员,优化管理模式,提高作业标准和质量。 3.资产处置:由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对19辆环卫车辆进行评估,并取得相应的评估报告,按评估报告进行资产处置。项目招标完成后签订服务合同将现有环卫车辆以评 (略) 使用,资产权属不变,就爱你管取得的收入转入县住建局指定账户后及时上缴财政。对现有的垃圾中转站等环卫 (略) 使用、维护、车辆保险缴纳和管理等,维 (略) 运营成本中统一预算。新增资产: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为提升环卫作业质量,提高机械化作业率,中标公司应在存量资产基础上,再结合现有环卫车辆实际使用年限情况,逐年新购置环卫作为车辆和设备保障城区环卫保洁工作需要(新增机械设备不含快速保洁车、三轮车等,按照使用年限12年以上的合同第一年更换、10年以上的合同第二年更换,8年以上合同第三年更换,以此类推),环卫公司所涉及到的环卫车辆设备须按国家车辆结束参数的标准严格执行车辆检车、报废、更换或添置,相关费用包含在环卫保洁年运行费用成本预算新增设备权属为政府固定资产,待服务合同年限期满后重新评 (略) 承接使用。
2,025.* 2024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雷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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