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数据资源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第1包
某数据资源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第1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某数据资源建设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数据资源建设项目采购。
二、公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
三、项目概况
购置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完成数据库及配套工具等软件开发,完成软硬件系统联调联试后交付。
四、预算金额
*元(其中硬件设备*元,软件研制及服务*元),不分包采购。
五、初步技术需求
(一)数据资源库构建
构建贴源数据库:能够汇集各渠道数据,规划设计数据资源节点贴源数据库存储架构。
构建主题数据库:能够根据数据资源节点数据应用场景和数据保障需求,规划设计主题数据库存储架构。
构建集成数据库:定制。
(二)共用适配工具改造
主要包括业务数据汇集工具、数据治理工具、数据分析工具和数据服务工具。基于已有体 (略) ,根据数据资源节点建设实际需求,对上述共用适配工具进行改造,满足节点的数据汇集、治理、分析处理和服务应用等要求。
(三)配套环境建设
搭建数据资源节点计算、存储等软硬件环境,组织联调联试,配合试点验证等工作。
六、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联调联试及交付,交付地点: (略) 。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线下专人送达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反馈纸质材料(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意向公告正文采购意向反馈一栏填写“详见线下提交的纸质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征集供应商意见建议,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本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 (略) 公告时间为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二级(含)以上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
2.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或军队专用),承制范围与信息处理相关,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25-* *
地 址: (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某数据资源建设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数据资源建设项目采购。
二、公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
三、项目概况
购置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完成数据库及配套工具等软件开发,完成软硬件系统联调联试后交付。
四、预算金额
*元(其中硬件设备*元,软件研制及服务*元),不分包采购。
五、初步技术需求
(一)数据资源库构建
构建贴源数据库:能够汇集各渠道数据,规划设计数据资源节点贴源数据库存储架构。
构建主题数据库:能够根据数据资源节点数据应用场景和数据保障需求,规划设计主题数据库存储架构。
构建集成数据库:定制。
(二)共用适配工具改造
主要包括业务数据汇集工具、数据治理工具、数据分析工具和数据服务工具。基于已有体 (略) ,根据数据资源节点建设实际需求,对上述共用适配工具进行改造,满足节点的数据汇集、治理、分析处理和服务应用等要求。
(三)配套环境建设
搭建数据资源节点计算、存储等软硬件环境,组织联调联试,配合试点验证等工作。
六、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联调联试及交付,交付地点: (略) 。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线下专人送达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反馈纸质材料(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意向公告正文采购意向反馈一栏填写“详见线下提交的纸质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征集供应商意见建议,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本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 (略) 公告时间为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二级(含)以上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
2.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或军队专用),承制范围与信息处理相关,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25-* *
地 址: (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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