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2024年7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南宁海关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详细情况餐饮服务-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2024年7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南宁海关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详细情况餐饮服务-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南宁海关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2024年7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海关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预算金额: | 74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C*餐饮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本项目为南宁海关中柬、滨湖、桃源三个办公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烹饪、配餐、就餐等餐饮服务,应具备专业工作团队,满足工作需要,队*结构和岗位人数配置合理。 一、供应商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中部分预算份额预留中小企业;(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劳务人员配置要求:劳务人员包括服务经理、厨师、服务员等不少于52人,其中中柬区职工食堂不少于26人,滨湖区职工食堂不少于14人,桃源区职工食堂不少于12人。派驻到每个食堂的管理层人员至少应包括经理1人、服务主管1人、主厨1人、白案主管1人,特色面食师傅1人,高级服务员2人。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1)提供工作用餐和公务活动用餐等餐饮服务;(2)负责菜谱制定、成本控制、食材验收工作,协助食材询价、菜品定价等;(3)负责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卫生管理、物资保管、安全生产管理等;(4)负责食堂从业人员服务礼仪、厨艺技能、安全操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的教育培训。 四、服务期限: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年,服务期限2年。合同签订后的3个自然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则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8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南宁海关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2024年7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海关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预算金额: | 74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C*餐饮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本项目为南宁海关中柬、滨湖、桃源三个办公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烹饪、配餐、就餐等餐饮服务,应具备专业工作团队,满足工作需要,队*结构和岗位人数配置合理。 一、供应商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中部分预算份额预留中小企业;(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劳务人员配置要求:劳务人员包括服务经理、厨师、服务员等不少于52人,其中中柬区职工食堂不少于26人,滨湖区职工食堂不少于14人,桃源区职工食堂不少于12人。派驻到每个食堂的管理层人员至少应包括经理1人、服务主管1人、主厨1人、白案主管1人,特色面食师傅1人,高级服务员2人。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1)提供工作用餐和公务活动用餐等餐饮服务;(2)负责菜谱制定、成本控制、食材验收工作,协助食材询价、菜品定价等;(3)负责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卫生管理、物资保管、安全生产管理等;(4)负责食堂从业人员服务礼仪、厨艺技能、安全操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的教育培训。 四、服务期限: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年,服务期限2年。合同签订后的3个自然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则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8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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