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2024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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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2024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 (略) 2024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全区二线免费抗结核药品采购 A标(利奈唑胺),*.20元: 要求:1.规格600mg/片,数量*片;2.药品执行标准:国家现行药品执行标准;3.药品为原厂包装,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药品有效期已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批或备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送至采购方时距离失效日期不低于18个月;4.根据采购人需求量分批次安全送至指定地点;5.供应商应保证药品稳定供应,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6.药品的包装箱、最小包装盒上需印上“政府提供,免费药品”字样,竞标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扫描件并注明扫描件中字样区域的横向及纵向尺寸。 B标(环丝氨酸),*.06元: 要求:1.规格250mg/粒,数量*粒;2.药品执行标准:国家现行药品执行标准或进口药品注册标准;3.药品为原厂包装,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药品有效期已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批或备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送至采购方时距离失效日期不低于18 817.* 2024年10月 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 (略)

2024年06月28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 (略) 2024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全区二线免费抗结核药品采购 A标(利奈唑胺),*.20元: 要求:1.规格600mg/片,数量*片;2.药品执行标准:国家现行药品执行标准;3.药品为原厂包装,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药品有效期已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批或备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送至采购方时距离失效日期不低于18个月;4.根据采购人需求量分批次安全送至指定地点;5.供应商应保证药品稳定供应,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6.药品的包装箱、最小包装盒上需印上“政府提供,免费药品”字样,竞标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扫描件并注明扫描件中字样区域的横向及纵向尺寸。 B标(环丝氨酸),*.06元: 要求:1.规格250mg/粒,数量*粒;2.药品执行标准:国家现行药品执行标准或进口药品注册标准;3.药品为原厂包装,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药品有效期已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批或备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送至采购方时距离失效日期不低于18 817.* 2024年10月 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 (略)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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