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公路事务中心云浮市郁南县省道S368线K88++160段重点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工期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略) 郁南县省道 S368 线K88+880-K89+160 段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 1 项 | 总工期 180 个日历天。(具体以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 *.00 |
说明:
用户需求书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工程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
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采购项目内容”中所有带★项是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逐条响
应,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负偏离或缺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内容
数量
完工期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云 浮 市 郁 南 县 省 道 S368 线
总 工 期 180 个 日 历
K88+880-K89+160 段 重 点 水 毁 修
1 项
天 。 ( 具 体 以 签 发
*.00
复 工 程
开 工 令 日 期 为 准 )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郁南县省道 S368 线 K88+880-K89+160 段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2.工程地点: (略) 郁南县建城镇罗子村,省道 S368 线 K88+880-K89+160 路段右侧。
3.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佰**万*仟*佰
点击查看>>元整,小写¥*.00 元。
4.工程概况:本水毁修复工 (略) 郁南县建城镇罗子村,省道 S368 线
K88+880-K89+160 路段右侧,2022 年 5 月受农舟水影响,造成下边坡坍塌下滑,路线全长 280
米。 (略) 段 (略) ,路基宽度 12.0m,路面宽度 9.0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40km/h,
水 (略) 面。
(一)钢花管 (略) (略) 堤。
(略) 线,在行车道右侧、硬路肩、土路肩及外边坡 3m 范围内按梅花型布置注浆钢花
管,处理宽度 9m,其中外边坡范围纵横向布置间距为 1.2m,路基范围间距为 1.5m。处理深
度以 钢花管底面到达全风化泥质粉砂岩层底部为准,钢化管采用Φ89*4mm 钢管制作,除钢花
管顶端 1.0m 不钻注浆孔外,其余部分沿钢管轴线每隔 8cm、沿钢管径向每旋转 45°钻 8mm
的注浆孔,注浆材料采用 P.O42.5 级水泥配制的纯水泥浆。注浆完成后对钢花管顶端 1.0m 进
行修复,采用 C35 素砼进行填孔, (略) 面。
(二)路基防护。在 K88+919-K88+949、K88+979-K89+009、K89+038-K89+120 三处采用
(略) 肩挡土墙进行防护,挡土墙高 2.0m,底宽 0.97m,填土 0.8m,墙体采用 C20 砼砌
1
筑而成,挡墙内设置一排泄水孔,泄水孔采用φ100PVC 管, (略) 采用 C20 砼砌筑,墙脚
采用石屑回填。
(三)排水工程。在 K88+885、K88+930、K88+990、K89+040、K89+150 处路堤坡面各新
建 40m 长急流槽。沿路段 (略) 肩边缘,采用 C25 砼制作拦水缘石。
(四)交通安全设施。拆除项目沿线受损波形护栏,重建 A 级波形护栏, (略) 段受损
标线清除后重新施划。
5.施工工期:180 个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二、工程范围和相关说明
1.以下给出的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供应商应全
面踏勘现场并研究图纸等其他文件,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实际施工现场状况和相关
施工应对措施,交工后,按实际施工数量及工作内容结算。
2.本项目中成交人须负责整个项目所有的工作任务,包括保修服务等,不论是永久性质的
或是临时性质的。质量标准合格以上,安全标准合格以上。
3.清单造价参考标准和依据
该工程预算采用清单计价法,工程量、综合单价、费用费率、主材价格按以下标准进行评
审:
1)工程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第
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计算等。
2)综合单价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
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和有
关计价文件及规定。
3)人工费: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粤交基【2022】67 号, (略) 人工工资按 129.08
元/工日计算。
4)材料价:根据《广东省 2024 年 2 月份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外购材料信息价》、《广东省
2024 年 2 月份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地方材料信息价( (略) )》、《 (略) 郁南县 2023 年第四
季度建筑工程建材信息价》计算。
5)费用费率: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
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指标定额补充规定的通知(粤交基〔2019〕544 号)、
2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
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9 年第 26 号)计算。
4.成交人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
顺利进行。
5.成交人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
6.采购人不提供临设及材料加工场地,临时设施及材料加工由成交人在施工现场以外自行
解决,其费用由成交人自理。
7.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8.成交人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9.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
只负责协助。
10.成交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
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工程施工要求以安全第一、安全设施自备自负、应达到
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安全标准要求。
11.成交人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施工期间设置相
关的施工区标志,正确指引车辆行驶;夜间增设交通警示灯,确保行车及施工作业区安全。
三、服务要求
1.施工工期、条件及要求:
1.1 工期要求:
(1)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期。
(2)因采购人原因及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后,工期
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a)不可抗因素;
(b)由于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增加并超出中标合同价金额的项目,必须先报采购人确
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未经采购人确认而建设的,采购人不支付超出中标合同价的资金。
(c)工程款不能按时或逾期支付者。
3
1.2 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 70 号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 393 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
工、环保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
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1.3 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成交人不得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
退场,由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2.承包方式:
本项目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以供应商完成合同
工程应予计量的实际发生工程量)。成交人为本项目施工的承包单位。采用财政审核部门审核
后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按照招标清单内容,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
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验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
四、报价要求
1.成交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不能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
标处理。
2.投标报价应包括工程量清单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
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
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评审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合理,评审专家认为投标报价不合理
的,成交人应当出具以往类似项目报价小于本次项目报价的案例证明 1 项或以上,且提供书面
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分析,现场管理成本分析,人员、
材料、机械成本分析,税金分析,包期内物价涨落风险分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成交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并符合磋商文件和设计图纸要求的
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时增加的工程量(含主材的变更)须经过采购人、监理和相关造价部门
认可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4.成交人为本项目施工的承包单位。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
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工程验收通过。
5.报价须知:本项目采用清单汇总制报价。
6.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明的设备和内容,由成交人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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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增加项目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的设备和内容,并在响应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7.如果成交人在签署合同后,在施工、验收、等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
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施工要求与施工管理
1.成交人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全各类人员,并满足岗位相关资质要求。
2.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
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3.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
不得排入饮用水附近的土地中。
4.成交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
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
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5.成交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6.成交人须根据工程内容及采购人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交通安全
维护方案及施工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7.项目管理人员不能随便更换,更换人员要具备同等资质条件,须报监理单位和采购人审
批备案,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8.成交人必须确保项目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
六、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责任和项目质量、保修责任
1.成交人须负责整个工程所有的施工任务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保护及保修,不论
是永久性质的或是临时性质的。
2.成交人需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险,施工时注意安全、防止对人身造成伤害,安全工作由成
交人自行负责。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采购人对成交人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
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采购人也不承担成交人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
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3.本项目为室外施工,成交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专项干扰、噪声及环保措施、安全
文明措施且必 (略)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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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设备、材料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成交人必须对交付方施工的项目在质量免费保修期内及有偿保修期外承担质量
保修责任。
5.为确保工程质量,成交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我
国制定的相关标准等规范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或以上(工程质量业绩是优良的和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质量是本项目商务考虑要求)。
6.成交人应与采购人签订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
限和保修责任等。若由于成交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标准的,造成工程不合格的,
成交人应拆除重建,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七、项目质量控制标准和使用材料的要求
1.项目质量控制标准的要求
(1)本项目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
行。工程质量等级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程技术要求按有 (略) 有关规范及现行行业标准。成交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
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成交人须立即执行 ,并承担由此产生
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使用材料和设备要求
(1)所有材料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须符合采购文件和图纸的设计要求,
须保证为没有缺陷的优等品,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成交人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照图纸、采购文件、报价响应和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
品牌的材料实物样板,不得以找不到材料等为由,要求更换材料和施工工艺,影响整体工程。
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并由成交人承担损失。
(3)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单位
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3.工程变更要求
(1)施工中,如果工程发生现场签证或设计变更,须上报监理人确认,经采购人同意并
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2)所有工程变更须经采购人、设计人、监理人及成交人各方核认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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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量保修
1.保修期限、缺陷责任期:1 年。
2.保修要求
(1)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施工人员在 4 小时内赶到现场,48 小时内修复。
(2)保修期内,成交人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但非成交人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九、履约保证金
1.依照《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云财采购〔2021〕33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设定中标合同金额的 5%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采购人认可
的格式向采购人递交一份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或保险保单等形式。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成交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或不履行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成交人上述弄虚作
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年,且成交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至
工程通过工程验收备案之日一直有效。采购人应在工程通过工程验收备案并收到成交人质量保
证金保函后 28 天内把履约保函退还给成交人或保函自动失效。
4.对于因成交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采购人受到较大损失的,或在服务期发现原
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的,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该履约保
证金不予退还。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对成交人违反本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负有不享有先诉抗辩
权的连带责任。
5.成交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成交人事前未征得采
购人同意而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2)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职责而造成采购人
财物损失的;(3)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职导致责任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4)成交
人违反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
成交人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如在合同期内,成交人发生以上情形之一,采购人可直接从成交
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提取违约金作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6.逾期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成交人有权向采购人所在 (略) 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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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验收
1.成交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具体
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
(1)本项目实行两阶段验收,分别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按《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办法》执行。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成交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交竣工资
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交工验收由各有关部门代表组成交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的工程
质量进行评定,并写出交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 12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2)工程竣(交)工验收前,如果国家、省等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新的工程验收办法、规
范和政策,则按最新的要求执行。
(3)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成交人应做好工
程质量自检工作,若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成交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返工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2.项目完工后采购人可根据需要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如因成交人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
量未达规范要求,导致检测验收结果不合格,从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和返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验收由采购人、成交单位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
完毕由采购人及成交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十一、付款方式
1.预付款:项目完成施工许可报批手续,且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后 10 日内申请支付中标金
额的 30%(含 3%工人工资保证金),需经交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划拨。开工预付款在进
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 30%之后开
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 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 2%)分期从各月的
进度付款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累计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80%时扣完。在工程交工验收时,
若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2.项目进度款申请按工程进度可分一期或多期,进度款付款证书最低计量限额为 30 万元
起(按计量的 80%申请支付),须经监理单位及采购人审定后的申请支付进度款。当进度款申
请支付至合同金额 80%时(含预付款)暂停进度款申请。成交人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之日起计,
采购人在一个月内付清款项。
3.项目完工验收后,本工程结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 97%,质量保证
金:剩余 3%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申请支付,或采用保险保函形式可以申请支付至结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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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价的 100%,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时,开具保函或保险须符合有关文件要求,投
标保函须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期限。)
注:工人工资保证金的要求:成交人应依据《关于印发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 号)》、《关 (略)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
支付分账管理人工费用拨付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51 号)》、《关于印发《云
浮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81
号)等相关文件(如上述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成文时间在后的为准。项目实施过
程中,相关部门如有新文件执行等,则以最新发布文件的要求执行),办理施工企业工人工资
支付保证金,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人工费用拨付的有关手续。
4.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包括但不限于):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4)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预付款和进度款除外);
(5)成交人营业执照;
(6)成交人银行开户许可证。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
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
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成交人知悉该情况且无异议,不视为违约。
6.项目结算付款期限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最长不超 60 天;采购人未按付款期
限支付结算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照合同订立当月 1 (略) 场报价利率(LPR)
计算。
7.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
定的供应商账户。
十二、工程量清单(另册)
十三、图纸(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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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工期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略) 郁南县省道 S368 线K88+880-K89+160 段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 1 项 | 总工期 180 个日历天。(具体以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 *.00 |
说明:
用户需求书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工程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
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采购项目内容”中所有带★项是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逐条响
应,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负偏离或缺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内容
数量
完工期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云 浮 市 郁 南 县 省 道 S368 线
总 工 期 180 个 日 历
K88+880-K89+160 段 重 点 水 毁 修
1 项
天 。 ( 具 体 以 签 发
*.00
复 工 程
开 工 令 日 期 为 准 )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郁南县省道 S368 线 K88+880-K89+160 段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2.工程地点: (略) 郁南县建城镇罗子村,省道 S368 线 K88+880-K89+160 路段右侧。
3.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佰**万*仟*佰
点击查看>>元整,小写¥*.00 元。
4.工程概况:本水毁修复工 (略) 郁南县建城镇罗子村,省道 S368 线
K88+880-K89+160 路段右侧,2022 年 5 月受农舟水影响,造成下边坡坍塌下滑,路线全长 280
米。 (略) 段 (略) ,路基宽度 12.0m,路面宽度 9.0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40km/h,
水 (略) 面。
(一)钢花管 (略) (略) 堤。
(略) 线,在行车道右侧、硬路肩、土路肩及外边坡 3m 范围内按梅花型布置注浆钢花
管,处理宽度 9m,其中外边坡范围纵横向布置间距为 1.2m,路基范围间距为 1.5m。处理深
度以 钢花管底面到达全风化泥质粉砂岩层底部为准,钢化管采用Φ89*4mm 钢管制作,除钢花
管顶端 1.0m 不钻注浆孔外,其余部分沿钢管轴线每隔 8cm、沿钢管径向每旋转 45°钻 8mm
的注浆孔,注浆材料采用 P.O42.5 级水泥配制的纯水泥浆。注浆完成后对钢花管顶端 1.0m 进
行修复,采用 C35 素砼进行填孔, (略) 面。
(二)路基防护。在 K88+919-K88+949、K88+979-K89+009、K89+038-K89+120 三处采用
(略) 肩挡土墙进行防护,挡土墙高 2.0m,底宽 0.97m,填土 0.8m,墙体采用 C20 砼砌
1
筑而成,挡墙内设置一排泄水孔,泄水孔采用φ100PVC 管, (略) 采用 C20 砼砌筑,墙脚
采用石屑回填。
(三)排水工程。在 K88+885、K88+930、K88+990、K89+040、K89+150 处路堤坡面各新
建 40m 长急流槽。沿路段 (略) 肩边缘,采用 C25 砼制作拦水缘石。
(四)交通安全设施。拆除项目沿线受损波形护栏,重建 A 级波形护栏, (略) 段受损
标线清除后重新施划。
5.施工工期:180 个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二、工程范围和相关说明
1.以下给出的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供应商应全
面踏勘现场并研究图纸等其他文件,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实际施工现场状况和相关
施工应对措施,交工后,按实际施工数量及工作内容结算。
2.本项目中成交人须负责整个项目所有的工作任务,包括保修服务等,不论是永久性质的
或是临时性质的。质量标准合格以上,安全标准合格以上。
3.清单造价参考标准和依据
该工程预算采用清单计价法,工程量、综合单价、费用费率、主材价格按以下标准进行评
审:
1)工程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第
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计算等。
2)综合单价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
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和有
关计价文件及规定。
3)人工费: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粤交基【2022】67 号, (略) 人工工资按 129.08
元/工日计算。
4)材料价:根据《广东省 2024 年 2 月份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外购材料信息价》、《广东省
2024 年 2 月份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地方材料信息价( (略) )》、《 (略) 郁南县 2023 年第四
季度建筑工程建材信息价》计算。
5)费用费率: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
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指标定额补充规定的通知(粤交基〔2019〕5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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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
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9 年第 26 号)计算。
4.成交人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
顺利进行。
5.成交人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
6.采购人不提供临设及材料加工场地,临时设施及材料加工由成交人在施工现场以外自行
解决,其费用由成交人自理。
7.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8.成交人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9.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
只负责协助。
10.成交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
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工程施工要求以安全第一、安全设施自备自负、应达到
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安全标准要求。
11.成交人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施工期间设置相
关的施工区标志,正确指引车辆行驶;夜间增设交通警示灯,确保行车及施工作业区安全。
三、服务要求
1.施工工期、条件及要求:
1.1 工期要求:
(1)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期。
(2)因采购人原因及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后,工期
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a)不可抗因素;
(b)由于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增加并超出中标合同价金额的项目,必须先报采购人确
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未经采购人确认而建设的,采购人不支付超出中标合同价的资金。
(c)工程款不能按时或逾期支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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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 70 号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 393 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
工、环保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
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1.3 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成交人不得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
退场,由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2.承包方式:
本项目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以供应商完成合同
工程应予计量的实际发生工程量)。成交人为本项目施工的承包单位。采用财政审核部门审核
后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按照招标清单内容,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
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验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
四、报价要求
1.成交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不能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
标处理。
2.投标报价应包括工程量清单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
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
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评审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合理,评审专家认为投标报价不合理
的,成交人应当出具以往类似项目报价小于本次项目报价的案例证明 1 项或以上,且提供书面
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分析,现场管理成本分析,人员、
材料、机械成本分析,税金分析,包期内物价涨落风险分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成交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并符合磋商文件和设计图纸要求的
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时增加的工程量(含主材的变更)须经过采购人、监理和相关造价部门
认可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4.成交人为本项目施工的承包单位。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
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工程验收通过。
5.报价须知:本项目采用清单汇总制报价。
6.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明的设备和内容,由成交人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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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增加项目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的设备和内容,并在响应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7.如果成交人在签署合同后,在施工、验收、等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
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施工要求与施工管理
1.成交人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全各类人员,并满足岗位相关资质要求。
2.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
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3.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
不得排入饮用水附近的土地中。
4.成交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
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
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5.成交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6.成交人须根据工程内容及采购人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交通安全
维护方案及施工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7.项目管理人员不能随便更换,更换人员要具备同等资质条件,须报监理单位和采购人审
批备案,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8.成交人必须确保项目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
六、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责任和项目质量、保修责任
1.成交人须负责整个工程所有的施工任务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保护及保修,不论
是永久性质的或是临时性质的。
2.成交人需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险,施工时注意安全、防止对人身造成伤害,安全工作由成
交人自行负责。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采购人对成交人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
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采购人也不承担成交人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
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3.本项目为室外施工,成交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专项干扰、噪声及环保措施、安全
文明措施且必 (略)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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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设备、材料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成交人必须对交付方施工的项目在质量免费保修期内及有偿保修期外承担质量
保修责任。
5.为确保工程质量,成交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我
国制定的相关标准等规范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或以上(工程质量业绩是优良的和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质量是本项目商务考虑要求)。
6.成交人应与采购人签订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
限和保修责任等。若由于成交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标准的,造成工程不合格的,
成交人应拆除重建,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七、项目质量控制标准和使用材料的要求
1.项目质量控制标准的要求
(1)本项目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
行。工程质量等级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程技术要求按有 (略) 有关规范及现行行业标准。成交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
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成交人须立即执行 ,并承担由此产生
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使用材料和设备要求
(1)所有材料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须符合采购文件和图纸的设计要求,
须保证为没有缺陷的优等品,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成交人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照图纸、采购文件、报价响应和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
品牌的材料实物样板,不得以找不到材料等为由,要求更换材料和施工工艺,影响整体工程。
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并由成交人承担损失。
(3)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单位
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3.工程变更要求
(1)施工中,如果工程发生现场签证或设计变更,须上报监理人确认,经采购人同意并
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2)所有工程变更须经采购人、设计人、监理人及成交人各方核认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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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量保修
1.保修期限、缺陷责任期:1 年。
2.保修要求
(1)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施工人员在 4 小时内赶到现场,48 小时内修复。
(2)保修期内,成交人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但非成交人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九、履约保证金
1.依照《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云财采购〔2021〕33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设定中标合同金额的 5%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采购人认可
的格式向采购人递交一份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或保险保单等形式。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成交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或不履行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成交人上述弄虚作
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年,且成交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至
工程通过工程验收备案之日一直有效。采购人应在工程通过工程验收备案并收到成交人质量保
证金保函后 28 天内把履约保函退还给成交人或保函自动失效。
4.对于因成交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采购人受到较大损失的,或在服务期发现原
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的,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该履约保
证金不予退还。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对成交人违反本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负有不享有先诉抗辩
权的连带责任。
5.成交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成交人事前未征得采
购人同意而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2)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职责而造成采购人
财物损失的;(3)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职导致责任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4)成交
人违反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
成交人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如在合同期内,成交人发生以上情形之一,采购人可直接从成交
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提取违约金作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6.逾期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成交人有权向采购人所在 (略) 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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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验收
1.成交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具体
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
(1)本项目实行两阶段验收,分别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按《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办法》执行。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成交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交竣工资
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交工验收由各有关部门代表组成交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的工程
质量进行评定,并写出交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 12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2)工程竣(交)工验收前,如果国家、省等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新的工程验收办法、规
范和政策,则按最新的要求执行。
(3)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成交人应做好工
程质量自检工作,若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成交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返工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2.项目完工后采购人可根据需要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如因成交人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
量未达规范要求,导致检测验收结果不合格,从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和返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验收由采购人、成交单位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
完毕由采购人及成交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十一、付款方式
1.预付款:项目完成施工许可报批手续,且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后 10 日内申请支付中标金
额的 30%(含 3%工人工资保证金),需经交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划拨。开工预付款在进
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 30%之后开
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 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 2%)分期从各月的
进度付款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累计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80%时扣完。在工程交工验收时,
若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2.项目进度款申请按工程进度可分一期或多期,进度款付款证书最低计量限额为 30 万元
起(按计量的 80%申请支付),须经监理单位及采购人审定后的申请支付进度款。当进度款申
请支付至合同金额 80%时(含预付款)暂停进度款申请。成交人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之日起计,
采购人在一个月内付清款项。
3.项目完工验收后,本工程结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 97%,质量保证
金:剩余 3%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申请支付,或采用保险保函形式可以申请支付至结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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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价的 100%,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时,开具保函或保险须符合有关文件要求,投
标保函须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期限。)
注:工人工资保证金的要求:成交人应依据《关于印发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 号)》、《关 (略)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
支付分账管理人工费用拨付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51 号)》、《关于印发《云
浮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81
号)等相关文件(如上述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成文时间在后的为准。项目实施过
程中,相关部门如有新文件执行等,则以最新发布文件的要求执行),办理施工企业工人工资
支付保证金,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人工费用拨付的有关手续。
4.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包括但不限于):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4)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预付款和进度款除外);
(5)成交人营业执照;
(6)成交人银行开户许可证。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
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
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成交人知悉该情况且无异议,不视为违约。
6.项目结算付款期限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最长不超 60 天;采购人未按付款期
限支付结算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照合同订立当月 1 (略) 场报价利率(LPR)
计算。
7.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
定的供应商账户。
十二、工程量清单(另册)
十三、图纸(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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