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
萝北县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7月至2024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同义祥货店旧址修缮工程 | 采购内容:同义祥货店旧址修缮工程 采购数量:1个 主要功能或目标:目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目标2:修缮后达到排除险情、保护利用等优点,各项技术指标都应达到合格标准; 目标3:修缮后满足日常使用及展览要求; 目标4:修缮后保持同义祥货店旧址的原貌与完整性。 需满足的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4.* | 2024年08月 | 项目单位应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等国家规定要求,具备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从业范围资质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萝北县文物保护中心
2024年07月0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7月至2024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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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义祥货店旧址修缮工程 | 采购内容:同义祥货店旧址修缮工程 采购数量:1个 主要功能或目标:目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目标2:修缮后达到排除险情、保护利用等优点,各项技术指标都应达到合格标准; 目标3:修缮后满足日常使用及展览要求; 目标4:修缮后保持同义祥货店旧址的原貌与完整性。 需满足的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4.* | 2024年08月 | 项目单位应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等国家规定要求,具备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从业范围资质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萝北县文物保护中心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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