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2包
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2包
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我部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两家供应商为我部提供相关服务,两包可兼投不可兼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JKEEJD-F1006
二、项目概况
(一)各类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肉禽、水产、果蔬、蛋奶、调料、饮料等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其中01包包括新鲜或者冷冻的畜肉、禽肉、海产品、淡水产品、新鲜蔬菜、水果、蛋类、新鲜食用菌(金针菇、平菇、鲜香菇等)、新鲜豆制品(鲜豆腐、豆腐干、豆腐皮等);02包包括奶及奶制品、干菜、菌藻类、干果、调料、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带有预包装食品标签,如方便面、饼干、面包、饮料、火腿肠、火锅底料等),以及其他不属于01包的产品。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时, (略) (略) 13 (略) 338号青云购物中心副食品价格为基准价,报下浮费率,必须下浮10%以上。
定价原则:按照先定价后供货的原则,按照同品牌、同质量、同规 (略) (略) 13 (略) 338号青云购物中心副食品价格为基准价(特价/折扣/促销商品参考原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下 (略) (略) 18 (略) 场批发价格进行对比,二者较低者为阶段结算价格;二者仅询到其一,以询到价格为阶段结算价格;二者均未询到,以其他 (略) 、 (略) APP价格为基准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下浮后为阶段结算价格。结算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分,该询价周期内执行此结算价格,直至下次询价定价完成后执行新的结算价格。
市场询价:双方每月至 (略) 场询价,干调、饮料类等价格波动较小的可延长询价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季度。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副食品价格在短期内波动较大的,由供应商提交相关依据材料,待采我部进行核实后,双方商定供应价格。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元(其中01包*元,02包*元)人民币,以实际配送情况为准。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公司资质:中标方需执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信誉:未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等国家权威部门列入失信惩罚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以及相关行业黑名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中标方必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方,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日至7月17(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寄、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38-*
地 址: (略)
七、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538-*
2024年7月3日
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我部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两家供应商为我部提供相关服务,两包可兼投不可兼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JKEEJD-F1006
二、项目概况
(一)各类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肉禽、水产、果蔬、蛋奶、调料、饮料等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其中01包包括新鲜或者冷冻的畜肉、禽肉、海产品、淡水产品、新鲜蔬菜、水果、蛋类、新鲜食用菌(金针菇、平菇、鲜香菇等)、新鲜豆制品(鲜豆腐、豆腐干、豆腐皮等);02包包括奶及奶制品、干菜、菌藻类、干果、调料、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带有预包装食品标签,如方便面、饼干、面包、饮料、火腿肠、火锅底料等),以及其他不属于01包的产品。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时, (略) (略) 13 (略) 338号青云购物中心副食品价格为基准价,报下浮费率,必须下浮10%以上。
定价原则:按照先定价后供货的原则,按照同品牌、同质量、同规 (略) (略) 13 (略) 338号青云购物中心副食品价格为基准价(特价/折扣/促销商品参考原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下 (略) (略) 18 (略) 场批发价格进行对比,二者较低者为阶段结算价格;二者仅询到其一,以询到价格为阶段结算价格;二者均未询到,以其他 (略) 、 (略) APP价格为基准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下浮后为阶段结算价格。结算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分,该询价周期内执行此结算价格,直至下次询价定价完成后执行新的结算价格。
市场询价:双方每月至 (略) 场询价,干调、饮料类等价格波动较小的可延长询价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季度。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副食品价格在短期内波动较大的,由供应商提交相关依据材料,待采我部进行核实后,双方商定供应价格。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元(其中01包*元,02包*元)人民币,以实际配送情况为准。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公司资质:中标方需执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信誉:未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等国家权威部门列入失信惩罚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以及相关行业黑名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中标方必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方,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日至7月17(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寄、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38-*
地 址: (略)
七、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538-*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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