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筛查工作站和移动式C型臂X光机意向公开第1、2包
糖尿病筛查工作站和移动式C型臂X光机意向公开第1、2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现将 (略) 某部的糖尿病筛查工作站和移动式C型臂X光机需求公示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主要功能 | 预算金额 (万元/台)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糖尿病筛查工作站 | 工作站主要包括:免散瞳眼底照相机、数字震动阈值监测仪、四肢多普勒血流(ABI) 、快速UACR检测。 主要功能:筛查糖尿病大血管、微血管、神经病变。 | 59.8 | 2024年9月 | 预算仅供参考,按照配置要求填报预算。 |
2 | 移动式C型臂X光机 | 外科、骨科手术中的术中透视 | 138 | 2024年9月 |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且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册证。
二、项目反馈时间:
2024年7月4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需求公示内容说明
(一)报名时提供参数+彩页+预算,商务和技术参数以最终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本次公示非预报名环节,具体招标报名环节(含联系人以后续正式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三)本次需求公开仅为后续开展工作做基础准备工作,低于三家的可参与的项目,将重新论证调研后公示意向,再进入后续准备工作;
(四)报名材料审核按照附件1提供相关材料。
四、反馈方式:*@*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张助理
联系电话:0510-*、*、*
特此公示。
2024年7月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现将 (略) 某部的糖尿病筛查工作站和移动式C型臂X光机需求公示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主要功能 | 预算金额 (万元/台)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糖尿病筛查工作站 | 工作站主要包括:免散瞳眼底照相机、数字震动阈值监测仪、四肢多普勒血流(ABI) 、快速UACR检测。 主要功能:筛查糖尿病大血管、微血管、神经病变。 | 59.8 | 2024年9月 | 预算仅供参考,按照配置要求填报预算。 |
2 | 移动式C型臂X光机 | 外科、骨科手术中的术中透视 | 138 | 2024年9月 |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且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册证。
二、项目反馈时间:
2024年7月4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需求公示内容说明
(一)报名时提供参数+彩页+预算,商务和技术参数以最终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本次公示非预报名环节,具体招标报名环节(含联系人以后续正式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三)本次需求公开仅为后续开展工作做基础准备工作,低于三家的可参与的项目,将重新论证调研后公示意向,再进入后续准备工作;
(四)报名材料审核按照附件1提供相关材料。
四、反馈方式:*@*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张助理
联系电话:0510-*、*、*
特此公示。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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