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7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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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7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7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7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
1江苏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江苏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项目内容:培育“头雁”400人,通过线下集中授课、 (略) 学习、考察互访交流、导师帮带等形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培育。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服务需求(一)服务范围:培育“头雁”400人(培育对象由采购人组织遴选)。(二)服务要求1.制定方案。落实《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工作,制定培育教学计划和管理方案,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核准。2、线下集中培训。根据学员从事的具体产业类型和发展需求量身定制培训内容和方式。原则上采取不超过80人的小班制教学,集中授课一个月,学习不少于120学时,每天安排不得超过8学时。3、线上学习。充分利用“头雁培育管理系统”开展线上学习,不少于60课时,由培育机构指导督促学员完成线上课程。4、考察互访交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员到省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深度体验学习;开展学员互访、经验交流等。5、导师帮带。为每名学员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帮扶,建立长期联系机制,跟踪指导学员做大做强产业。6、考核评价。鼓励实施单位开展特色培育模式。建立培育对象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7、测评和总结。建立培育效果评估机制,做好学员满意度等测评工作。及时报送总结等相关材料,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三、技术需求(1)具备从事培育工作基础和条件的优质高校,产业学科种类齐全,办学设施完备先进,师资团队力量强大,教学方式方法多样,在省内有较好实施项目的自主产权培训基地(场所);(2)承担过往年“头雁”项目,且上年度农业农村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优先;(3)2024年度培育“头雁”总数量不超过1500人。8002024-08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

2024年07月05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7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4年7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
1江苏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江苏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项目内容:培育“头雁”400人,通过线下集中授课、 (略) 学习、考察互访交流、导师帮带等形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培育。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服务需求(一)服务范围:培育“头雁”400人(培育对象由采购人组织遴选)。(二)服务要求1.制定方案。落实《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工作,制定培育教学计划和管理方案,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核准。2、线下集中培训。根据学员从事的具体产业类型和发展需求量身定制培训内容和方式。原则上采取不超过80人的小班制教学,集中授课一个月,学习不少于120学时,每天安排不得超过8学时。3、线上学习。充分利用“头雁培育管理系统”开展线上学习,不少于60课时,由培育机构指导督促学员完成线上课程。4、考察互访交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员到省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深度体验学习;开展学员互访、经验交流等。5、导师帮带。为每名学员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帮扶,建立长期联系机制,跟踪指导学员做大做强产业。6、考核评价。鼓励实施单位开展特色培育模式。建立培育对象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7、测评和总结。建立培育效果评估机制,做好学员满意度等测评工作。及时报送总结等相关材料,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三、技术需求(1)具备从事培育工作基础和条件的优质高校,产业学科种类齐全,办学设施完备先进,师资团队力量强大,教学方式方法多样,在省内有较好实施项目的自主产权培训基地(场所);(2)承担过往年“头雁”项目,且上年度农业农村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优先;(3)2024年度培育“头雁”总数量不超过1500人。8002024-08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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