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第一初级中学2024年07月至2024年08月政府采购意向-饭堂食材采购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第一初级中学2024年07月至2024年08月政府采购意向-饭堂食材采购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7月至2024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饭堂食材采购 | 标的名称:饭堂食材采购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380 需满足的要求:380 | 1.配送企业应符合如下要求: (1)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生产企业应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较强的生产、经营、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配送企业所供应的食品原料应达到如下标准: (1)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2)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SC标记; (3)禽、蛋类应保证新鲜,有检验证明等文件; (4)肉类及肉类制品应正规渠道采购,有动检证明等文件; (5)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3.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储存和运输安全。 4.配送企业运送禽、畜肉及肉类制品(含冷冻产品)应为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消毒,并有温度控制冷藏设备。 5.肉、禽等鲜活食品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6.鼓励配送企业以 (略) 场价的价格向学校供应配送食品原料。 7.配送企业配合学 | 1,* | 2024年08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清新区禾云镇第一初级中学
2024年07月05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7月至2024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饭堂食材采购 | 标的名称:饭堂食材采购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380 需满足的要求:380 | 1.配送企业应符合如下要求: (1)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生产企业应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较强的生产、经营、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配送企业所供应的食品原料应达到如下标准: (1)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2)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SC标记; (3)禽、蛋类应保证新鲜,有检验证明等文件; (4)肉类及肉类制品应正规渠道采购,有动检证明等文件; (5)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3.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储存和运输安全。 4.配送企业运送禽、畜肉及肉类制品(含冷冻产品)应为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消毒,并有温度控制冷藏设备。 5.肉、禽等鲜活食品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6.鼓励配送企业以 (略) 场价的价格向学校供应配送食品原料。 7.配送企业配合学 | 1,* | 2024年08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清新区禾云镇第一初级中学
2024年07月0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