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疗系统加改装方案优化设计、计算校核及仿真意向公开011第1包招标预告
某医疗系统加改装方案优化设计、计算校核及仿真意向公开011第1包招标预告
某医疗系统加改装方案优化设计、计算校核及仿真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的某医疗系统加改装方案优化设计、计算校核及仿真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或建议: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某医疗系统加改装方案优化设计、计算校核及仿真 | 详情电话联系 | 详情电话联系 | 95 | 2024.08 |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8.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9.被军委主管机关、 (略) 作出禁止参加采购外协活动等相关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采购外协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1.不在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三)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获取技术参数要求文件方式
对本次公示采购有意向者,请在公示期内电话联系获取地址,并携带以下材料加盖鲜章后至获取地点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军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见反馈递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意向单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指定地点并归还技术参数要求文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
五、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孙工 杨助理
联系方式:* *
六、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注:1.本次公开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某医疗系统加改装方案优化设计、计算校核及仿真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的某医疗系统加改装方案优化设计、计算校核及仿真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或建议: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某医疗系统加改装方案优化设计、计算校核及仿真 | 详情电话联系 | 详情电话联系 | 95 | 2024.08 |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8.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9.被军委主管机关、 (略) 作出禁止参加采购外协活动等相关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采购外协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1.不在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三)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获取技术参数要求文件方式
对本次公示采购有意向者,请在公示期内电话联系获取地址,并携带以下材料加盖鲜章后至获取地点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军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见反馈递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意向单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指定地点并归还技术参数要求文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
五、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孙工 杨助理
联系方式:* *
六、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注:1.本次公开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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