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水务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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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水务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嘉荫县茅兰沟水利风景区申报
采购内容:嘉荫县茅兰沟水利风景区申报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和第八批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水发[2024]22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嘉荫县茅兰沟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级或*级以上资质,按照《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22〕138 号)《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SL/T300—2023)要求,完成嘉荫县茅兰沟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35.* 2024年07月 面向中小企业,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待嘉荫县茅兰沟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全部完成,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嘉荫县水务局

2024年07月1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嘉荫县茅兰沟水利风景区申报
采购内容:嘉荫县茅兰沟水利风景区申报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和第八批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水发[2024]22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嘉荫县茅兰沟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级或*级以上资质,按照《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22〕138 号)《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SL/T300—2023)要求,完成嘉荫县茅兰沟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35.* 2024年07月 面向中小企业,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待嘉荫县茅兰沟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全部完成,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嘉荫县水务局

2024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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