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软件验收测评及网络安全预评估服务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某单位软件验收测评及网络安全预评估服务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软件验 (略) 络安全预评估服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123.*元
三、项目概况:依据GB/T*.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对软件功能性、性能效率和信息安全三个质量特性开展测试工作,测试的软 (略) 等22个软件,出具22份具有检验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依据GJB5612A-2021中的三级安全防护要求进行安全审查,并出具安全审查报告,协助我方通过上级的安全检测评估;依据*中的数据站点建设要 (略) 跨域检查,出具安全审查报告,协助我方通过上级的安全检测评估。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的企业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投标人应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
(七)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请在公示时限内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纸质意见建议材料快递 (略) 双流区(胡老师收,*),截止日期超过2日后寄到视为无效,到付不收。邮件反馈,邮箱请短信咨询联系人,邮件发出后请短信告知,邮件发出时间需在公示期内,邮件包含PDF和WORD电子版两种格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二)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换衣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
办公电话:028-*
移动电话:*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阮先生
办公电话:028-*
纪检监督电话:*(微信同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软件验 (略) 络安全预评估服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123.*元
三、项目概况:依据GB/T*.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对软件功能性、性能效率和信息安全三个质量特性开展测试工作,测试的软 (略) 等22个软件,出具22份具有检验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依据GJB5612A-2021中的三级安全防护要求进行安全审查,并出具安全审查报告,协助我方通过上级的安全检测评估;依据*中的数据站点建设要 (略) 跨域检查,出具安全审查报告,协助我方通过上级的安全检测评估。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的企业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投标人应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
(七)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请在公示时限内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纸质意见建议材料快递 (略) 双流区(胡老师收,*),截止日期超过2日后寄到视为无效,到付不收。邮件反馈,邮箱请短信咨询联系人,邮件发出后请短信告知,邮件发出时间需在公示期内,邮件包含PDF和WORD电子版两种格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二)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换衣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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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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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阮先生
办公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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